外汇与外汇汇率的概念及标价方法

世界各国和某些地区都有自己的货币,种类繁多,名称不一。但从国际贸易的支付角度看,可分为三类:自由兑换的货币、有限度自由兑换的货币、不能自由兑换的货币。

在国际间进行支付业务时,有的国家可以使用本国货币,但主要是使用外国货币;有的国家只是在特定范围内可以少量使用本国货币;有的国家则完全使用外国货币。

目前,一般通用的货币是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譬如:美元、西德马克、日元、英镑、法国法郎、瑞士法郎、荷兰盾、加拿大元、意大利里拉等。在世界经济中,使用美元所占比重很大。例如,1989 年全世界货物与劳务贸易全年为近 4 万亿美元,其中使用美元计价结算的约占 60%左右;在国际银行贷款业务中,使用美元贷款的占其总额的 60%左右;世界各国中央银行外汇储备 1988 年达 7330 亿美元,其中美元就占 60%以上。

外汇是国际汇兑的简称,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于进行国际之间结算的支付手段。它包括存放在国外银行的外币存款,在国外能得到偿付的汇票、支票以及外国政府国库券和长、短期证券等支付凭证。外币现钞也算外汇, 但一般说,数量是很少的。譬如,新加坡某五金商从日本某出口商购进一批钢材,双方约定支付美元,新加坡商人只有新加坡元,为了解决支付问题, 通常是由新加坡商人用新加坡元向新加坡商业银行购买相应金额的美元汇票,付给日本出口商。日本商人收到美元汇票后,即可向当地银行换取日元。这样处理的结果是:新加坡商人支付新加坡元,购买了钢材,日本出口商出售了钢材,收到了日元,于是这笔由于贸易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得到了顺利清偿。从中可以看出,能够顺利清偿这种关系,是新加坡某商业银行在国外或日本有美元存款,所以才能开发以美元表示的银行汇票,这些美元存款和开发的汇票就是外汇。

外汇汇率是一个国家的货币折算成另一个国家货币的比率、比价或价格,也可以说,是以本国货币表示的外国货币的“价格”。外汇买卖一般均集中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它们买卖外汇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利润,方法是贱买贵卖,赚取买卖差价,其买进外汇时所依据的汇率为买入汇率;也称买入价;卖了外汇时所依据的汇率叫卖出汇率,也称卖出价。在直接标价法下, 买入汇率是银行买入一单位外汇所付出的本市数,卖出汇率是银行卖出一单位外汇所收取的本市数。中间汇率是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的中间价。也即买入汇率十卖出汇率 1/2= 中间汇率,适用于银行之间买卖外汇,意味着它们之间买卖外汇不赚取利润。外国电台、报纸所公布的汇率常为中间汇率。

目前国际外汇市场的汇率标价方法有两种:直接标价法( Direct Quotation)的间接标价法(Indirect Quotation)。直接标价法是以 1 个或

100 个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如在瑞士苏黎世外汇市场 1 美元;366 瑞士法法郎;在我国 1 美元:5.2090 元人民币。间接标价法是以一个或 100 个单位本市为标准,折算成一定数额的外币,如英国伦敦市场公布 1 英镑:1.8685 美元,1 英镑:8.8788 瑞士法郎。这两种标价法产生的基础在于折算两种货币时,选取的标准不同,以外币为标准,即是直接标价法,以本币为标准,则是间接标价法。在具体标价形式上,直接标价法买入价在前,卖出价在后;间接标价法,卖出价在前,买入价在后。从使用的国家来看,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直接标价法;实行间接标价法的国家主要有英国和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