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投资成本

人力资源投资成本的概念是从会计学的成本概念中推演过来的。人力资源投资成本分为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和人力资源价值成本。前者是单位为获得和开发人力资源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中付出的成本代价,后者是指形成人力资源本身的价值所付出的成本代价。这里着重从管理成本的角度分析人力资源原始成本和人力资源重置成本。

人力资源原始成本是指为了获得和开发人力资源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它通常包括招聘、选拔、雇佣、安插、定向以及在职培训等一系列过程中所需支付的费用。人力资源重置成本系指由于置换目前正在使用的人员所应付出的代价。如果某个人离开企业,就会发生由于必须补充人员而导致的招聘、选拔和培训的重置成本。重置成本一般应包括由于现职雇员的离去而发生的成本,以及获得并开发其替代者所发生的成本。其中既有直接成本,也有间接成本,而且不但要计算重置人员的实际成本,还应计算由此发生的机会成本。重置成本是企事业单位在从事经济活动中所应尽量避免的成本,精明的管理者应把自己的员工视为宝贵财富,关心维护其利益,尽量减少由于人员的离去和置换所产生的重置成本的开支。

图 15—6 人力资源原始成本计量型

人力资源原始成本包括两大类:一是取得成本,包括招聘、选拔、雇用人员以满足某一组织现在和将来人力资源的需要,这是取得一个新职工必须付出的代价。二是开发成本,指一个员工使其达到某个职位上的预期业绩水平或提高他的技能而付出的代价。人力资源的开发无疑会增进员工的技术、管理、社交等方面的技能。开发成本包括用于培训的学费、材料费、咨询费和学员必要的薪金,见图 15—6。

图 15—7 人力资源职务重置成本计量模型

人力资源重置成本可以以个人为单位计算,也可以以一组人或者整个组织为单位计算,所以它可包括个人重置成本和职务重置成本。这里所指的重点是职务重置成本,职务重置成本系指用一位能够在某既定职位上提供同等服务的人来代替目前正在该职位工作的人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它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为取得成本,即取得能提供同等服务的新人所付出的代价;其二为开发成本,即培训这个新人使他能在既定职位上达到预期业绩水平所付出的代价;其三是遣散成本,即原任离职者离开其岗位和组织所产生的成本。遣散成本又有三个要素:遣散补偿成本,即对个人所付的离职金;遣散前业绩差别成本,即一个员工离开岗位而使原生产能力受到的损失;空职成本, 即职员工离开以后,导致岗位暂时空职务重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