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外汇业务

即期外汇业务,是在外汇买卖成交以后,原则上两天以内办理交割

(Deivery)的外汇业务。又分为电汇(TelegraphicTransfer,T/T)、信汇

(Mail Transfer M/T)和票汇(DemandDaft,D/D)。

  1. 电汇。即汇款人向当地银行交付本国汇币,由该行用电话或电传通知国外分行或代理行立即付出外币。电汇的凭证是外汇银行开出的具有密押

(Tesk Key)的电报付款委托书。在实践中,进口商如果开出带有电报索汇条款的信用证,即开证行允许议付行在议付后,以电报通告开让行,说明各种单证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开证行在接到上述电报后有义务立即将货款电汇议付行。此外,商业银行在平衡外汇买卖,调拨外汇时,投机者在进行外汇投机时,也都使用电汇。因为电报或电传比邮寄快,收付外汇的时间较短,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汇率波动的风险。

电汇方式下,银行在国内收进本国货币,在国外付出外汇的时间相隔不过一二日。由于银行不能利用顾客的汇款,而国际电报费又较贵,所以电汇汇率最高。外汇市场的基本汇率是电汇汇率,其他汇率都以电汇汇率作为计算标准。

  1. 信汇。即汇款人向当地银行交付本国货币,由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用航邮寄交国外代理行,代理付出外汇业务。其凭证是信汇付款委托书, 其内容与电汇委托书内容相同,只是汇出行在信汇委托书上不加密押,而以负责人签字代替。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如果规定凭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则由议付行把商业汇票和各种单据用信函寄往国外收款,进口商银行见汇票后,用信汇(航邮)向议付行拔付外汇。

  2. 票汇。即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汇人行为付款人的汇票, 列明收款人的姓名,汇款金额等等,交由汇款人自行寄送给收款人或亲自携带出国,以凭票取款的一种汇款方式。票汇的凭证即银行汇票。在国际贸易实物中,进出口商的押金、回扣、寄售货款、小型样品与样机、展品出售和索陪等项的支付,常采取票汇方式汇付。

票汇的特点之一是汇入行无须通知收款人取款,而由收款人上门自取; 特点之二是收款人通过背书可以转让汇票,到银行领取汇款的,很可能不是汇票上列明的收款人本人,而是其他人,因此,票汇可能牵涉到的当事人比较多些。

采用信汇和票汇业务时,银行收到顾客交来的款项以后,经过两国邮程所需要的时间,才在国外付出外汇,在此期间,银行利用了顾客的汇款,有利息收益。因此,信汇和票汇的汇率低于电汇汇率,差额大致相当于邮程期间的利息。当前,国际邮件多用航邮或快件,邮程时间大大缩短,因而信汇、票汇汇率和电汇汇率的差额也已缩小。

在进出口贸易中,为什么出口商总是努力争取进口商开出带有电报索汇

条款的信用证,而进口商总是争取在合同中规定“凭商业汇票,见票即付” 呢?

进口商如果开出带有电报索汇条款的信用证,则议付行可在议付后,以电报通知开证行,说明各种单证与信用证要求相符;开证行接到上述电报后有义务立即将贷款用电汇发交议付行,这样,出口商就可尽快收回货款,加速其资本周转,减少外汇风险,以便实行“安全。及时”地收汇,这对出口商显然是有利的。

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如果规定“凭商业汇票,见票即付”,则由议付行把商业汇票和各种单据用信函寄往国外收款,进口商银行见票后,用信汇向议付行拔付外汇,这样,进口商不仅可以推迟支付贷款的时间避免资金积压,并可在国内验单后付款,保证进口商品质量,这对进口商显然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