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员的制定与执行

定员的制定要按照先进、合理的原则进行。

  1. 既要考虑到现实的技术和组织条件,又要充分控掘劳动潜力,使定员建立在尽量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改善劳动组织和生产组织,发挥职工潜能和积极性的基础上。

  2. 参照主管部门下达的定员标准,并与同行业的先进水平和本企业历史先进水平进行比较。(3)合理安排基本工人与辅助工人的比例,基本工人和辅助工人内部各工种间的比例,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固定职工和临时工之间的比例,女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等。

执行定员需要做的工作是:

  1. 落实各种与定员有关的技术组织措施,如整顿劳动组织、实现技改项目等。

  2. 妥善安置,分流超过定员的多余人员,如辞退和清理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进行余缺调剂和支持新建扩建项目、组织轮训等。随着社会保障制度和再就业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应当帮助企业建立一种机制,能够把那些表现不好的人和确实无法安排的人辞退到社会上去。(3)做好劳动力的日常平衡调剂工作,定员确定以后,不要随意抽调生产工人从事非生产劳动,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更不能任意从企业抽调、供调人员。

调整定员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动态过程。定员是在一定的技术组织条件下制定的。随着生产任务、机器设备、工艺技术、劳动组织和生产组织、劳动者业务技术水平发生变化后,定员也要随之作相应的修改。否则,定员就会流于形式。但是,定员的调整频率不能过快,以免失去严肃性并增加不必要的管理工作。

定员的日常管理,包括:掌握职工动向,检查定员执行情况,了解生产和人员变动情况,研究进一步挖掘劳动潜力的措施、统计、汇总和积累有关人员数量和结构的资料,为制定和修订定员方案提供依据等。

制定定员标准的要求是:水平要先进合理,有科学依据;计算口径和计算方法要统一;形式尽可能简化;各项内容协调;有关工种名称、岗位划分、工作范围、技术要求等应与其他有关的技术标准、工艺规范等规定一致,以

保持标准之间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