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设计案例
本章设计案例包括工作标准编制方法和以劳资科为例的部门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标准的样本。
l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标准编制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工作标准的结构与内容。
-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各部门、岗位工作标准的编制、审核和制定。
-
有关名词木语
-
工作标准:对部门、岗位的工作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及工作的考核的有关描述和规定的总称。
-
工作项目:指与部门、岗位的基本职能划分相适应的粗分类的工作事项。
-
-
工作标准编制的基本要求和原则
-
当事人制定原则:工作标准应由熟悉并具体负责部门或岗位工作的主要当事人(在有关人员指导下)起草制定。
-
协商一致原则:工作标准必须在部门(岗位)工作的所有当事人及工作涉及的各部门(岗位)进行协商并取得一致认可的基础上方可成立、生效。
-
工作标准必须与上级标准相统一,与同级有关标准相协调。4
工作标准的结构与内容
-
标准名称:×××部门(岗位、职务)工作标准(管理制度、规定、规则、守则等)。
-
总则
-
-
工作标准的主题内容与选用范围。
-
工作标准中的名词、术语:标准中采用的名词、术语,上级标准、同级标准中尚无规定的,应在标准中给出定义或说明。
-
引用标准:写明标准中直接引用和必须配合使用的标准。
以上各项条款中的(2)、(3)项可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设置。
-
正文
- 工作项目、具体内容与要求和考核标准的规定,格式如下:
-
工作项目 |
具体内容与要求 |
考核标准 |
|
---|---|---|---|
1.质量管理 |
目标: |
(如:保证产品质量) |
|
1. |
1. |
||
2. |
2. |
||
3. |
3. |
||
2.××× |
|||
3.××× |
考核项目及标准应与工作内容及要求相衔接、相统一、体现其特点。考核标准应尽量量化。
考核应坚持奖惩结合。
-
部门或岗位的权限
-
考核
规定对部门或岗位人员工作进行考核的部门或人员。
- 附则
-
标准起草者
-
标准实施(试行)日期
-
标准发布及解释者5.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人民大学咨询组协助起草本标准由经理办公室发布并负责解释
具体考核条件 |
应增减分数 |
考核分数 |
实际得分 |
---|---|---|---|
①未对新工人进行教育。 |
- 20 |
||
①未对退休工人进行教育。 |
- 10 |
||
①未及时调整工人卡片,工人名册与实际人员不符 |
- 10 |
||
或本月未复核。 |
|||
①工人转正、定级和晋级,未进行技术考试或考核 (每发生一次)。 ②未对全厂职工进行技术考核(每年)。 |
- 10 - 30 |
||
①工人档案发生差错,造成不良影响。 |
- 20 |
||
①报表未按时上报。 |
- 10 |
||
②报表有差错 |
- 10 |
||
①未作劳动工资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
- 20 |
||
②一月以上一季以内,未积累劳动工资资料。 |
- 20 |
||
③一季以上一年以内,未积累劳动工资资料。 |
- 30 |
||
④一年以上,未积累劳动工资资料。 |
- 50 |
*
具体考核条件 |
应增减分数 |
考核分数 实际得分 |
---|---|---|
①按时按要求编制和修订了业务规划与计划,保证了 |
满分 |
|
企业生产顺利进行。 |
— 10 |
|
②未按时提出(修订)规划、计划。 |
— 10 |
|
③未按要求提出规划、计划。 |
— 20 |
|
④规划、计划不切实际,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
||
①未按规定时间组织检查规 划、计划执行情况。 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造成不良后果。 |
— 10 |
|
— 20 |
||
①调查研究细致,合理地组织了劳动,及时调整、高 配和使 用了劳动力,保证了企业生产顺利进行。 ②劳动组织不合理,未 时向方管厂长提出处理意见。 ③未及时调配劳动力,影响了生产顺利进行。 ④及时调整劳动组织、及时调配劳动力,促进了生产顺利进行,取得突出成绩。 |
满分 |
|
— 10 |
||
— 20 |
||
+100 |
||
①按时制定、修订了劳动管理制度和纪律,并得以实 施。 ②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取得良好效果。 ③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事件不向厂长汇报,积极进行教育,应处分不予处分,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 |
满分 |
|
+50 |
||
— 30 ~ 100 |
||
①对职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针对性不强,效果不好。 ②未及时对企业出现的险 情苗头开展教育,使 应避免而未避 免的事故发生。 |
— 10 |
|
— 50 |
||
①未及时组织对新工人进行安全和劳动制度、纪律教 |
— 10 |
|
育。 |
— 10 |
|
②安全教育走形式,马虎从事。 |
— 20 |
|
③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者上岗(每出现一人)。 |
续前表
序号 |
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与应达到的要求 |
权数 |
---|---|---|---|
4.按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对职工遵章守纪的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一般单位,每月检查一次,重点单位,半个月检查一次;重点时间,随时抽查。每次检查或抽查后,及时向厂长及厂部报告检查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 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及时组织 实施。 |
|||
六 |
负责劳动定额的制定和管理 |
1.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正确、及时地制定和修订劳动定额, 报主管厂长(或领导班子)审理。经领导批准后,监督贯彻执行。制定的劳动定额应符合先进性、合理与现实性;贯彻劳动定额应 坚决不虎从事。 |
8% |
2.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对劳动定额进行检查,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
|||
七 |
掌握工资基金的使 用 |
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合理使用工资基金。组织有关人员严格审查各项奖励和津贴,合理分配各项奖金。 |
3% |
八 |
负责职工的招收、退休及对他 们的教育 |
根据增员计划秀政策的规定,负责对新招收、退职、退休职工进行 审查报主管厂长审批,组织本科有关人员具体落实,并及时组织力量对他们进行教育。 |
3% |
具体考核条件 |
应增减分数 |
考核分数 |
实际得分 |
---|---|---|---|
①未按时组织检查 |
|||
a.一般单位。 |
— 20 |
||
b.重点单位。 |
— 20 |
||
c.重点时间。 |
— 10 |
||
②检查后未向厂长报告。 |
— 10 |
||
③发现问题,未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
— 10 |
||
④未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
— 10 |
||
①应该制定(修订)的劳动定额制定(修订)了,并 |
满分 |
||
认真贯彻了。 |
|||
②劳动定额不合理,不现实(每出现一周)。 |
— 5 |
||
③贯彻劳动定额不认真。 |
— 20 |
||
①未按规定时间检查劳动定额执行情况 |
— 10 |
||
②检查出的问题未及时进行处理。 |
— 20 |
||
①工资基金的使用符合政策,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 |
满分 |
||
奖金的分配和使用合理。 |
|||
②工资基金的使用违反有关政策。 |
— 40 |
||
③使用工资基金不合理。 |
— 10 |
||
④奖励奖金未经过严格审查使用出现差错。 |
— 20 |
||
⑤平均使用 奖金。 |
— 30 |
||
⑥合理使用奖金,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做出突出成 |
+50 |
||
绩。 |
|||
①招收、退职、退休职工符合政策,办理手续及时, |
满分 |
||
并对他们进行了规定的教育。 |
|||
②招收新职工违反政策规定,搞不正之风。 |
— 20 ~ 100 |
||
③应退休职工未及进办理手续。 |
— 5 |
||
④未对他们进教育。 |
— 10 |
||
⑤虽进行了教育,但新工人未掌握有关纪律和安全操 |
— 50 ~ 200 |
||
作知识,造成重大事故。 |
|||
⑥抵制不正之做出了突出成绩。 |
+50 ~ 200 |
1*
各类业务工作人员
序号 |
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与应达到的要求 |
权数 |
---|---|---|---|
一 |
执行政策和法律学习 |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认真学习,领 会精神实质,联系实际、严格热糙。 |
7% |
2.有关人员要参加学习、认真听讲。有事须经领导同意,不得无故缺席。不论何种理由,缺席者应予事后补课。 |
|||
二 |
执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 |
1.对企业和科室、车间、班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关人员要 严格执行和遵守。 |
6% |
2.各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要遵守企业制定的纪律,树立高度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及必要的工作(工种)调动。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领导提出,不得在行动上消极抵制。 |
|||
三 |
文明生产(工作)和精神文明 |
1.根据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各岗位的工作人员都要搞好本岗位的精神文明建设,不搞不正之风,抵制不正之风。积极学习精神 文明进入物的精神和事迹,做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 |
6% |
2.搞好文明生产、文明工作。在业务工作岗位上,要熟悉业务、 礼貌待人、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热情服和国。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团结同志、互相帮助,注重办公环境卫生。 |
|||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
具体考核条件 |
应增减分数 |
考核分数 |
实际得分 |
---|---|---|---|
①定员标准和有关制度不全(每缺一种)。 |
— 50 |
||
②有关制度未定期进行复审。 |
— 20 |
||
③有关单位提出关于制 度方面的问题,不研究,也 |
— 40 |
||
不修改制度(每次)。 |
|||
①不积极主动进行宣传。 |
— 10 ~ 50 |
||
②工作不深入,已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每次)。 |
— 10 ~ 30 |
||
③对群众来信来访,未及时处理或顶着不办。 |
— 20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