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的五分结构

为了研究组织内部的协调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组织的结构。加拿大管理学者亨利·明茨伯格(Henrg Mintzberg)提出了一个包括五个基本构成部分和不同协调机制的组织结构理论。

典型的组织、尤其是企业,可以看作是由五个部分组成,称作“五分结构”,即战略领导层、中层、基层、计划控制型职能部门和支持服务型职能部门(见图 2—3)。

  1. 战略领导层(高层)

战略领导层指对组织(企业)全面负责的机构、实体和人员。如董事会、管委会、总裁、总经理、厂长及其工作班子、办事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按照所有者的委托,以有效的方式实现组织(企业)的使命。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内外环境条件和组织的宗旨、性质,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组织)的战略; 代表企业处理对外事务;在资源分配、组织结构设计、权责划分、人事和经营方向等重大问题上进行决策以及必要的指挥和监督。

  1. 中层

中层泛指高层与基层中间的各个拥有正式授权的指挥环节。中层的任务是在职权范围内进行指挥,完成实质性的生产经营任务。有的中层享有很大的独立自主权,甚至自成完整的组织系统。

  1. 基层

基层是指直接参与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基本业务活动的单位、人员。从系统观点看这包括获取资源(输入)、加工(转换)和向顾客提供产品、劳务(输出)等环节的操作人员及直接相关的辅助工作人员。

不管何种组织,基层总是内核和实体。所谓参与生产、经营等实质性基本业务,在工厂里包括操作工、装配工和维修工;在大学里就是讲课的教师, 在医院里就是应诊的医生和护士。在实质性生产经营单位相对应的则是职能部门。二者之间的界限是相对的。以前,人们只把基层生产单位称作第一线, 但在现代企业中,市场营销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职能科室或部门,而上升为实质性生产经营单位,因为其业务范围已由单纯的销售扩大到市场开发、产品设计、技术、维修服务等等。如果一定要讲它是职能部门,那么生产也不过是一种职能而已。

  1. 计划、控制型职能部门

职能部门的工作“游离”于实质性业务流程之外,他们通过影响其他部门、其他人的工作来影响企业的运转,但自身不参与制造产品或提供服务。所谓控制型职能部门指的是计划、生产管理、检验、劳动人事、财务等部门, 他们通过制定计划、标准程序、定额、规章制度,参与控制企业(组织)的各项活动。明茨伯格把这类职能部门称作“技术官僚机构”。

  1. 支持、服务型职能部门

本职能部门的作用是提供间接的服务,如法律、公共关系、技术开发、行政事务、生活后勤等。他们不是通过制定规章、标准去指挥基层,也不是高层经理在经营管理方面的参谋。这些部门的业务都比较独立,同企业(组织)的主要流程不甚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