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部分

概括地说明业务标准的对象、管理业务特征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国内外先进标准或贯彻上级标准的情况,其主要内容如下。

1.封面与首页、次页、封底

厂级标准应有封面和封底,车间科室及班组标准印刷页数在 10 页以上, 并且有目次时也要有封面和封底。

封面与首页、封底的格式应符合示意图 7—2 至示意图 7—5 的规定。(尺

寸单位:mm,以 16 开纸为准) 2.目次

当标准的内容较长、结构较复杂、条文较多(一般印刷页数在 10 页以上)时,应编写目次。

目次的内容包括篇、章和附录的编号、标题以及所在页码。标题与页码之间用符号“⋯⋯”连接。

目次中所引标准正文标题的页码应加圆括号,目次应另编页码,不与标准正文的页码连续,目次应符合图 7—6(示意图)的规定。(尺寸单位:mm, 以 16 开纸为准)

  1. 标准名称

标准名称应简洁明确地反映标准对象或标准的主题。必要时,应在标准对象前加说明部分,以明确与其他相类似标准的区别。

如: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说明部分)

标准名称一般由标准对象和所规定的管理特征两部分组成。其中的管理特征是指条例(一般只在厂级标准中使用)、细则、规定、规则、程序、办法、守则、手册等。标准名称的确定,应根据标准的特点和制定标准的目的

而定。两部分可以连写,也可简单地用标准对象命名(如图 7—7 所示)。标准对象的名称过长时,在标准正文的叙述中可用简称,但应在第一次

出现全称时用括号加以说明。例如:技术改造及技术措施(以下简称“技改及技措”)。

  1. 引言

引言一般不写标题,也不编号。引言主要用来说明下面两个内容。

  1. 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时,应在引言中说明采用的程度(直接采用、细则化、选择采用),并写明该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2. 需要在引言中表述的其他内容。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条 例

管理特征

标准对象

辅 料 采 购 办 法

管理特征

标准对象

生 产 作 业 计 划 管 理

标准对象

当以上内容不需要说明时,引言可以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