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制定工作标准的一般程序

工作标准的编写原则

工作标准是用来指导和考核企业部门和管理人员从事各项管理工作的, 具有“指南”和“标尺”的作用。为了能够使工作标准有效地发挥作用,在制定与编写中应遵循下述原则。

  1. 先进性

企业编写的工作标准,应充分吸收国内外以及行业内外先进 企业的管理经验,结合本企业的现实情况,创造性地运用现代化的管理理论和方法, 使制定的标准具有先进性。之所以提倡“创造性”,是指不要囿于企业的现状,要勇于冲破原有管理中不合时代发展的内容的束缚。标准只有先进,才能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1. 继承性

强调标准的先进性,并不是要全面否定企业自身的管理经验。相反,在编写工作标准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过去的管理基础和成功的经验,对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长期的管理实践形成的优良传统都应加以总结、提炼,同时还要总结失败和吸收教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应纳入新制定的工作标准中, 使工作标准具有内在的继承性,并不断地提高它的水平。只图先进,不顾继承性的工作标准是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的。

  1. 可操作性

编写的工作标准,要符合本企业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经过实践检验, 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方法纳入标准。从本质上说,标准就是从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提炼和升华而来,经过大家认同后作为行动的准则,用于指导人们的实践。因此,标准一定要有可操作性,特别是工作标准中考核条件的制定要具体可行,要有质、期、量的要求,使人们能按照工作标准去做,利用工作标准评判出工作做得好坏。

  1. 协调性

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无论在质的规定,还是量的规定,都是互相联系、互相衔接、互相补充、互相制约的。因此,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工作标准之间应协调一致,特别是碰到存在业务关联的地方,应明确标明工作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协调关系。另外,每一工作标准本身也都应与其他工作标准协调好, 避免产生矛盾,从而使标准系统发挥其最大的效应。

  1. 文字简练准确

工作标准的文字应表达准确、简明,逻辑严谨、通俗易懂,切忌使用一词多义、模棱两可、含义不清的词汇。必要时,要对所使用的词汇加以定义。另外,标准中所使用的术语、符号、代码等应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