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专用工作标准

部门专用工作标准,即部门工作标准的专用部分,是针对具体部门来确定的。这部分一般占权重的 70%以上。其构成主要是基本任务、工作内容与应达到的要求、权重、具体考核条件等。

  1. 基本任务

工作,部门的工作任务,是具体实施企业的管理职能和完成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任务。在确定基本任务时,要详尽地研究对象的工作,分析其职责范围、部门责任等资料,将其职责按层次归档分类,进而把全部任务划分为可测定的若干部分,并使各种工作能较为方便地组合起来。

下面列举一份某公司对其劳资处规定的职责范围(某些条款有缩减)。

  1. 研究、贯彻国家及上级机关制定、颁布的劳资政策、制定本公司劳资改革的制度,研究起草劳资工作文件。

  2. 编制劳资计划并予以贯彻、执行。

  3. 组织制定岗位定员和劳动定额。审批、办理机构设置,对不同岗位的主要职责及岗位素质提出要求。

  4. 管理好职工基本信息库,负责计算机劳资管理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维护。

  5. 办理新工人招收、分配工作和复转军人及其他人员的安置。

  6. 审批、办理工人调入、调出手续,监督和控制工人的内部调动,

    合理平衡劳动力余缺,使劳动力能够按照生产要求流动。

  7. 监督工人退休计划的执行,办理工人退休、退职手续。负责退休工人退休费统筹和合同制工人基金统筹的统计上报工作。

  8. 执行上级制定的工资改革方案,组织好工资调整,办理工人转正定级手续,做好工资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加班费、夜班费以及其他有关劳动报酬的发放。

  9. 制定奖金分配原则,确定各单位奖金水平,监督奖金发放,纠正不正之风。

  10. 制定公司的劳动纪律及奖惩规定。经常检查以改进劳动纪律状况。审批工人开除处分。

  11. 编制劳资统计报表,管理好有关的文件、资料。负责工作证的发放。

  12. 协同其他处室做好劳资统计和分析工作。

  13. 不断进行劳资改革的研究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保持公司的劳资政策与经济发展的情况相适应。

  14. 检查、督促分公司单位的劳资工作。

这 14 项工作经分析整理,可以归纳为 7 项基本任务,即劳资计划管理、劳动组织与调配、劳动管理和教育、劳动定额管理、工资基金管理、职工招收与退休、退职管理、劳资统计与分析。

  1. 工作内容与应达到的要求

工作内容,是以部门管理职能为核心,对应开展的具体工作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一般应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作内容列入本部门工作标准进行考核。

  1. 为实现管理职能,部门应开展的具体的、有代表性的重点工作。

  2. 与企业外部有关部门关系密切的工作。

  3. 失误时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给工作带来混乱,并有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工作。

  4. 与企业中有关部门关系密切、需要相互协调、配合或业务搭接的工作。

  5. 经常出现失误或拖期完成的工作。

在工作内容与应达到要求的制定中,应突出重点、简化内容,并用最简炼的文字归纳出来,便于记忆和掌握。规定工作内容时,还要特别注意两点。一是要避免出现“管理空白带”,即避免出现不同职能或不同岗位边缘地带的管理真空。二来各自的工作标准应注意相互衔接,避免标准之间产生矛盾, 使整个标准体系保持协调一致。

  1. 权数

工作内容确定后,要对每一项内容确定一个权数。在对工作任务的若干要求之中,必有轻重缓急之分,因此对工作内容的考核也是有重点的,从而

保证不过于分散注意力和重点任务的完成。

在确定每一项工作内容的权数时,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 重要的、影响面大的工作,权数应较大。

  2. 难度大的工作,其权数相应加大。

  3. 工作量大,权数也要加大。

  4. 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关系复杂的工作,应给予较大的权数。

权数的制定还有一个技术原因,就是通过制定权数,简化了每个项目的评分工作。使每一个具体项目或内容的评分,首先都只发生纵向比较,即在满分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条件进行相应的增减,该多少即为多少,然后再发生横向比较,通过权数确定该项目的真正得分,这时才将工作的重要程度考虑进去。这样分步骤地评分,避免了同时考虑工作完成情况和重要程度所可能引起的混乱。

  1. 具体考核条件

是针对每一工作内容与应达到的要求所规定的详细考核条件。在制定时应具体规定,工作内容完成到什么程度为最好,即满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的工作内容,应根据以往的经验以及预计造成的损失程度提出具体的扣分规定。

考核条件是将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转化为具体的考核标准并使之量化,即加减分的条件。例如,工作内容为审批职工的各种休假。考核条件则为:审批的职工各种休假不符合规定,每发生一人次扣 2 分;工作内容是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工资政策、制度和规定,则考核时的条件为以下三点。

(1)处长签发的文件应在一日内转发,超一日扣 10 分;需调查了解,拟文

下发的需三日内完成,超二日扣 10 分。(2)拟文时应综合考虑本公司实际

情况。将上级精神、领导意图、职工意见综合考虑,缺一因素扣 20 分。

(3)执行规定不走样。违反规定处理问题时,一次扣 100 分。

又比如,对于内容是认真接待来访、认真处理来信的工作,其考核条件可规定为以下三点。

  1. 接待来访时做到耐心细致。被指责解答问题态度不好,一次扣 10

分;发生争吵,一次扣 50 分。

  1. 及时处理来信。能解答的当日答复;需转发处理的当日处理,迟一日扣 10

    分。

  2. 对职工反映的问题,需要进行调查了解的,在两日内深入基层了解,超一日扣

    10 分。

在制定扣分的规定时,因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重复出现的问题,与其他部门联系密切的工作的失误均应从重扣除。

在确定考核条件时,应注意以下四点。

  1. 考核的方法是现实可行的,具有可操作性。

  2. 尽量定量表示,用数据说话。如关于时间要求、进度或数量要求等。

  3. 尽量以书面材料为制定依据,避免从主观印象出发。要有专人负责提供考核资料。

  4. 考核过程应力求简便,条件不宜定得大多、太细,避免整个考核过程陷入繁琐的分数计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