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单的内容
表单内的资料必须合乎逻辑井有次序地排列。一般情形,其资料可分为
以下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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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部分:包括名称、填表日期、份数时限、填报单位、送达单位、传递程序等说明资料,应置于表单上部粗实线上方,使使用者于开始时便能获得清晰的指示,明白应该注意些什么,应该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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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部分:表单的主体资料是形成表单的主要目的,必须详细分析与组织,按其性质及重要性分次序排列,其中主要资料应置于表单最优、最显著的位置。主体部分资料应自表单上端粗实线下方开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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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部分:凡总计、总结、建议、说明等都属于结束部分资料,
应置于表单下端双线的上方,并于表单主体资料处用粗实线分开。
表单内在的项目必须齐全,但不必要的项自也必须剔除。为此,可以利用下面三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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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项目是否必需?非必需者当然应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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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的项目是否齐全?对于遗漏的项目应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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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项目可以剔除?或在必要项目补充之后,原有项目有无可以剔除者?
表单各项目应有足够的填写空位,重要的项目安排在一起;有关联的项目应按照顺序排印在一起;具有结论的项目也应要与相互比较的项目排在一起。
凡需要转记或相互比较的项目,其相对项目的顺序、方向、大小应排成一致,相互配合。
表单中在一定时期内固定不变的填写内容应预先印就,以避免每次重复抄写。这一点是日常最易疏忽的问题,不知浪费了多少人力与时间。目前这一点差不多仅仅用于“年月日”处,其他的地方却很少使用。既然年月日可以印出,为什么“1995 年”中的“19”又不印出,这样让使用者仅填写“95” 即可。同理,需要填写而又基本不变的文字也要先行印妥,以免去每次抄写的麻烦。
凡特别重要或强调注意的资料,加用加重字体或不同字体,以资醒目。表单内的资料如较繁或须作比较,最好能横向相邻排列。
如果表单背面亦有要填写或说明资料的,应在表单正面注明。
应审查表单的复写各联是否确实需要。别认为仅仅多放一张复写纸,又不必重复抄写,是无关紧要的事。然而,复写份数的多少,仍会影响时间与人力。所以,如非确实必要应省去。
应逐级分析整理多类表单,以适应各级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的需要,而不宜仅将多种表单汇集呈阅。
新表单或现用表单必须先经过详细审查修订后方可付印。审查日期、印刷份数用较小字体印于表单左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