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确定的原则
明确组织中的各项工作,经过分析确定为各种职务,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劳动分工,其根本目的是发挥组织的工作效率,实现组织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职务的确定就需要具备合理性,为此,应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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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组织中的各项工作全面、简洁地表示出来。全面,就是要包括当前实际中所承担的所有主要的工作,不能有任何遗漏。简洁,就是对列出的工作进行概念化处理,突出重点,舍弃细节,使人一目了然。只有明确了组织中的各项工作,才能正确地、合理地确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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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使职务与较为独立的一部分转化过程相对应,即该过程与其他过程有较为明显的界限,有比较明确的投入和产出,同时,应能使职务对这个过程承担独立的、全部的责任。这样一方面便于衡量该职务的工作成果,
另一方面能够明确该职务的职责、职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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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管理业务的流程及其特点确定职务。管理工作及其流程是职务确定的前提和依据,职务确定又是为了使管理业务更通畅,更有序,更有效率地进行。因此,职务的确定必须依据管理的业务流程及其特点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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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具有检查关系的工作分开。如果某一工作正是另一工作的“检查站”,那么这类工作一般不能划归同一个职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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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助于工作的协调。某个职务的确定应不仅有助于该工作岗位的工作效率,还应当能够促进其他岗位工作效率的提高。只有这样,确定的职务才是有效的、有意义的,而不仅仅是个“摆设”。
职务的确定,不但与客观存在的各项工作有关,还与承担职务的人员有着密切的关系。考虑到人的因素,合理地确定职务还需进一步做到以下几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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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利用分工专业化的优点,尽量使执行各项管理任务的人员按平行方式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管理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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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证每个职务的正常工作负荷和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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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利于发挥每个管理人员的特长,避免将两种不相关的工作或技术要求高低不同的工作合为一个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