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法二
由直接上级领导考核。例如业务组长考核业务员、科长考核科员、副厂长考核科长、厂长考核副厂长,或者生产科考核车间、生产副厂长考核车间
等。
这种考核方法的具体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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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人(单位)向考核人(单位)提交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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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考核人(专项标准考核人)将考核资料送交考核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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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根据(1)、(2)两项资料和本人亲自考核结果给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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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单位)将考核结果报劳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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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科将考核结果汇总、平衡、计算奖金。
这种考核方法,要求除了设立主要考核人(单位)外,还要设立分项考核人按期提供考核资料。分项考核指标由主管部门负债收集,如质量指标由质检部门提供,计划完成指标由计划科和统计科提供等。
考核方法二尽管较方法一繁杂、工作量大,但比较适用于工作标准开始实施的一段时间内。严格的考核程序带有强制大家自觉遵守的意义,但在执行一段时间后,对工作标准已经比较适应了,一些部门可考虑改用方法一进行考核。
不管哪种方法,都需要评分。评分及计算对应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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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工作进度的考核一般尽量依靠书面材料,如文件的签发日期记录、入库单、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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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质量的考核、也应以票据(如废品单等)和有关专业记录(如会议记录、专业检查记录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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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重大问题需要加重扣分时,应该请示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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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突出贡献应从优加分的,也需经主管领导同意,而且要注意单位(人员)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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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检查的项目,其分数按各次检查的平均值计入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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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每次检查的项目,可以采取抽查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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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项目中有两项以上同时扣分,一般总扣分不应超过该项目的满分(不应使分数出现负数)。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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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问题(事故)在两个以上项目中扣分,以扣分最多的一项为准,一次扣定,不重复扣分。
实际计算时,将考核分数乘以权数,得到实际得分,将实际得分累计, 即为总得分,例如表 8—5 所示。
表 8 ─ 5
工作项目 |
权数 |
考核分数 |
实际得分 |
---|---|---|---|
(1) |
(2) |
(3) |
(4)=(2)×(3) |
1 | 0.6 |
100 |
60 |
2 | 0.1 |
85 |
8.5 |
3 | 0.2 |
76 |
15.2 |
4 | 0.05 |
98 |
4.9 |
5 | 0.05 |
50 |
2.5 |
总得分 |
91.1 |
最后,可以根据本单位的情况,把分数分为几档,例如: 一等 90 分以上
二等 70~90 分
三等 50~70 分四等 50 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