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面前人人平等

企业中制定的各类工作标准,一经批准正式颁布之后,就成为企业管理方面的正式法规要求企业所有人员严格地贯彻执行,做到标准面前人人平等。

过去制定的规章制度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除去这些制度本身的问题以外,就在于执行与检查考核的随意性。不同的人违反了同样的规定,却可以有不同的的处理方式,造成因人而异的情况,使规章制度失去了它的权威性, 特别会令中下层管理人员和普通业务人员感到失望。因此,为保证工作标准长期坚持地严格执行,首先要做到企业中的所有成员,不论是厂长还是仓库保管员,不论是总工程师还是一般技术人员、都必须认真地按照工作标准去做,准也没有特权去自行其是,做到在标准面前人人平等。

在执行这一原则时,要特别强调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地贯彻执行工作标准。许多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认为制定的工作标准和其他制度是针对下属和其他人员的,是用来“管制”“约束”和“惩罚”下级的工具, 而自己是企业的决策者,一个人说了算,许多工作标准又是自己批准实施的, 自己可以灵活掌握。这种想法,导致了企业领导人一方面号召企业员工在工

作中执行标准,另一方面又将自己置身于标准的作用范围之外,成为长期以来制度不能得到贯彻执行的一个重大障碍。

工作标准的编制和建立,是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对加快企业管理现代化步伐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在制定工作标准时,企业领导往往是这一工作的组织者和审批者。在标准的实施、执行过程中,各级领导, 特别是企业主要领导应该带好这个头。如果一个企业中的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才能真正体现出标准的权威性,也才有可能调动广大职工贯彻执行标准的热情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