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首先提出租收改革

政治家们听到了强烈的抱怨声,里很总统在 1984 年 1 月国情咨文中指示

财政部,提出修改税收计划。但该计划在 1984 年选举以后才提出来。虽然总统担心中层阶级对税收不满意,而且担心二年前就提出税收改革法案的民主党会抢在他前面先走一步取得优势,但他不希望在具体问题上失败。他犹豫不决是有充分理由的。

强有力的利益集团可能会联合起来反对改革这一税收制度,因为多年来国会已将这一制度修改得能满足许多不同集团的要求了。代表受到税法影响的经济利益集团的院外说客约 8000 人,他们准备“对国会山做工作”。 1985

年是非选举年,该年政治行动委员会和其他人资助了近 2000 万元给国会中两个制定税法的委员会成员,供他们竞选用。参议院财政委员会主席罗伯特·帕克伍德个人就获得 500 万元的经费。一名国会议员在谈到这种筹集经费时说,“这种事不被认为是贿赂的唯一原因就是国会必须先给贿赂下定义。”

然而,到 1985 年中,总统同意一个叫“财政 II”的改革计划井提交给国会。这议案的指导思想和办法都很简单,它将民主党填补漏洞的想法与共和党降低税率的想法结合起来了。该议案一方面取消各种躲税办法,从而增加收入;另一方面降低个人与公司的纳税率。这将是一个“岁人无增减”的议案,即总说收不增不减。共和党希望该项税收改革会成为重新调整阵营的办法,使美国的工人阶级参加该党;而民主党则称共和党为亲大企业的政党, 因为它以牺牲中产阶级家庭的减税为代价来保护大公司的漏洞。两个政党在争夺提出该议案的荣誉(或责任)的同时,都勉强地宣布他们支持这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