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司法部长”

许多组织创立的目的是维护个人与群体的权利。这些组织被称为“民间司法部长”,因为他们不是代表政府,而是代表群体向法院控诉政府或其他群体。他们的资金部分来自基金委员会和富人,部分来自缴纳会费的会员。这些群体中最大的是美国公民自由权协会。该会在纽约市有工作人员约

350 人,另有 50 个州分会。它的 5000 名自愿工作人员每年处理 6000 起以上

案件。该会是 20 年代组织的,目的是对付“红色恐慌”(这是社会主义者受到迫害的时期)的歇斯底里,自此以后,该会几乎参与了每一起公民自由问题的案件。它也派有院外游说团争取改变有关窃听电话、监视以及其他执法机构的“肮脏花样”的法律。

另一个重要组织是全国有色人种协会法律保卫与教育基金会。该会建于1939 年,最初成员只有一名律师,即瑟古德·马歇尔,他后来是第一个被任

命为最高法院法官的黑人。 50 年代,该基金会集中处理学校中种族隔离案件,60 年代则为因参加非暴力示威而被逮捕的黑人学生辩护。目前,它的主要精力放在雇佣与住房问题上的种族歧视,黑人的投票权与司法部门滥用权力等问题上。

按法律保卫与教育基金会的模式又建立了几个组织。 1968 年建立了墨

西哥裔美国人法律保卫与教育基金会。它有工作人员 15 人,在双语教育、投

票权与雇佣问题上提出控诉。波多黎各法律保卫与教育基金会建于 1972 年, 处理与上述组织相同的问题,最大的保护妇女的组织是全国妇女组织法律保卫与教育基金会。它有律师负责保护妇女获得平等雇佣机会与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