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四项主要原则

为建立政府系统,美国宪法做了三件事:第一件,确立了政府结构。通过在联邦制内建立政府的三个部门,美国有了一个政治结构。这一结构一直延存至今。第二件,宪法把某些权力分配给政府。宪法第一条将立法权,诸如征收与花费款项的权力,授予国会。宪法第二条将行政权,包括指挥武装部队和广泛的对外政策权力授予总统。宪法第三条将司法权,由宪法引起争端的裁决权,授子合众国最高法院。第三件,宪法通过行使这三种权力来约束政府。政府权力是有限的,例如由于权利法案规定的限制,使某些个人权利得以受到保护。

因此,宪法既授予政府权力,又限制政府权力。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仔细观察宪法的四项主要原则:分权和制约与平衡,联邦制,权力有限的政府和司法审查,获得最清楚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