冗长发言
除非在非常情况下,在参议院中的辩论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参议员对一问题可作任意长短的发言并且不得被人打断。一个或几个参议员为阻挠或推迟参议院采取行动而作的没完没了的发言被称为冗长发言(filibuster)。
Filibuster 的原意为一种海盗船。目前的意义可能来自一个违反社会规程的人的形象。作冗长发言的参议员往往一次作几小时的发言(有时读圣经或读华盛顿的电话号码本),然后让同盟者继续发言。来自南卡罗菜纳州的斯特罗姆·瑟蒙德参议员在 1957 年为反对一民权法案不停顿地作了 24 小时 18 分钟的冗长发言。这是个人冗长发言的最高纪录。
第二十二条规则(参议院规则——关于参议院行为的一系列规定)保护冗长发言,除非参议院以 3/5 的票数决定停止辩论。这
是国会唯一要求按议员总人数计票的例子。在参众两院其他表决时,则按出席与投票人数计票。投票决定停止辩论称为结束辩论(cloture)。由于许多参议员,不论其政治倾向如何,认为冗长发言能带来好处,因此结束辩论的动议很少获得通过。
在尚待处理的议案很多,而参议院该届会期又将结束之时,冗长发言是最能奏效的。参议员们都急于体会,他们更易感到拖延战术的压力。如果参议院急于继续工作而又不能获得 60 名参议员同意终止辩论,往往双方可以达成下列妥协:该会期不再辩论引起冗长发言的那个议案,冗长发言亦告结束, 参议院继续讨论其他事务。然而,一般来说,参议院认为他们人数较少,可以作冗长发言。众议院则由于人数众多,难以驾御,因而不准在众议院作冗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