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修正案第二十一条①

第一款 合众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现予废止。

第二款 在合众国各州、各领地或属地内为交付或使用致醉酒类而进行的运送或输入,如违反有关法律,应予禁止。

第三款 本条除非在国会送达各州之日起 7 年内经各州制宪会议按照宪法规定批准宪法修正案,不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