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审查与国家至上原则

司法审查原则是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1803)中确立的。在该案中,最高法院第一次否决了国会的一项法案。该案也表明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作为一名政治家是多么精明。亚当斯总统(他曾提名马歇尔为法官)在离任前不久,任命了一些次要的司法官员,以便在下一任他的对手托马斯·杰斐逊任总统期间,能保持他所属政党的影响,杰斐逊就任后,发现上述任命中有一份威廉·马伯里的任命书尚未发出。杰斐逊命令他的国务卿詹姆士·麦迪逊扣住该任命书不发。马伯里根据 1789 年司法法案的一个条款在最高法院控告麦迪逊,想迫使麦迪逊发出该任命书。马歇尔面临着在政治盟友与政治敌人杰斐逊之间作出裁决的问题。杰斐逊当时不仅是总统,还决心削弱最高法院中的保守力量。马歇尔作出的裁决是驳回马伯里的控告。裁决说马伯里所依据的司法案件的条款是违宪的(该法案规定在宪法未提及的案件中,最高法院享有初审权)。这样,他明确地表明,最高法院可以通过对宪法的解释对国会的行为作出限制。最高法院也同意杰斐逊的论据,他不是必须发出该任命书的,总统怎会反对这样的裁决呢?

司法审查与国家至上原则 - 图1

早期另一件裁决明确地确立了州不应干涉联邦政府行使职权的原则。在这一案件,即麦卡洛克诉马里兰州一案(1819)中,马里兰州企图向联邦政府设立的不受欢迎的合众国银行巴尔的摩分行征税。首席大法官马歇尔代表意见一致的法庭裁决说,联邦政府“虽然权力是受到限制的,但在它活动范围内是至高无上的”。他还认定,虽然宪法没有特别规定国会有权设立银行, 但第一条第八款赋予国会为执行其权力制定“必要和恰当的”一切法律的权力。根据这一条款所做的默示权力的解释后来被用于大力扩大国会的权刀。

1857 年又出现了著名的德里德·史各特案(德里德诉桑福德案)。在这一案件中,最高法院裁决奴隶(德里德·史各特)并不能仅仅因为被其主人带入不允许蓄奴的州而自动获得自由。最高法院说,国会无权干涉宪法所保

证的财产权。最高法院继而宣布密苏里妥协无效,该妥协企图将西部新领土分为蓄奴部分与自由部分来解决奴隶制问题。从宪法的发展角度来看,这一不受欢迎的裁决是国会有重大意义的法案第一次被法院推翻。这佯,德里德·史各待案是司法权得以扩大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