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运动捐款和政治行动委员会
游说活动中最大的争议问题是涉及选举的问题。利益集团通过给政治竞选活动捐款,可以奖励过去支持过他们的政客,也可以鼓励候选人将来给它以支持。利益集团常常用资助两个对立的候选人参加竞选的办法,在政治上两面下赌注。
利益集团也可以为击败他们所反对的候选人而进行活动。最近一个广为人知的游说活动是一个被称为“道德多数派”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组织所进行的。道德多数派是 1978 年晚些时候由罗伯特·J·比林牧师和杰里·富韦林牧师(前“旧时的传播福音时间”电视明星)创立的,他们声称在所有50 个州都有分会。这个保守主义集团在其反对道德败坏的斗争中,主要目标包括对禁止堕胎,允许在学校内祈祷,从严惩处贩卖黄色书刊与毒品等问题提出宪法修正案。虽然道德多数派声称在 1980 年和 1982 年选举中获得了某些胜利,但它的成功引起了政治反对者的反应。有些反对者组织了一个名叫“赞成美国方式的人民”的团体,利用许多同样的爱国象征来支持实现公民自由的目标。到 1986 年竞选时,道德多数派在选举中已经无足轻重了。
关于利益集团在选举中的作用,近来一个最重大的变化是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兴起,政治行动委员会是由民间团体诸如商会或工会所建立的组织,主要依靠会员集资来影响政治程序。这些组织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并不新鲜,其模式创自 1955 年,当时新成立的劳联一产联(美国劳工联合会和产业工会联合会)创办了政治教育委员会(COPE)。政治教育委员会通过它的全国机构和地方机构,不仅给支持工会的候选人捐款,而且还组织了“从投票中获益” 运动,寻求在政治上教育会员。
20 世纪 70 年代后期出现的商业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大发展,是竞选经费改革的意外产物。这些得到劳工支持的竞选经费改革法律对个人捐款作了严格的限制,并规定捐款公开。在没有这种立法的时候,富裕的大公司领导可以用个人捐款名义把大量钱财合法地投入竞选运动,因此几乎不需要商业政治行动委员会。然而,改革招致了相反的结果,大量“特殊利益”捐款的影响非但没有减少而且看来是在扩大。公司和商业社团组织了政治行动委员会,比以前个人名义的捐款更有效地投入钱财并影响竞选运动。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发展如雨后春笋,从 1975 年的 608 个发展到 1987 年的 4157 个。与工
会政治行动委员会相比,公司和商业社团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数量是它的 5
倍。费用也随之扶摇直上。 1974 年利益集团给议会候选人的捐款共 1250
万美元,到 1986 年选举时,政治行动委员会给两院候选人的捐款达 1. 32
亿美元。在 1976 年选举时,工会政治行动委员会的费用超过公司政治行动委
员会,而到了 1980 年,商业和贸易捐款大大超过工会,此后差距越来越大。有一种估计表明,商业集团的竞选费用以 2:1 的优势超过工会。
1986 年的议会选举是历史上花费最大的选举。参众两院所有候选人的花
费高达 4.5 亿美元的记录,比 1984 年增长了 20%,为赢得参议院一个席位
得花费约 310 万美元,众议院席位约 35.5 万美元。(当然钱多并不能保证胜
利。 1986 年竟选参议员席位的最大花费者——来自加利福尼亚州——花了
1180 万美元,却以失败告终。)政治行动委员会给在位者比挑战者更多的大
量捐款。参众两院的在位者从政治行动委员会获得将近 9000 万美元的捐款;
挑战者仅获 1920 万美元。部分原因是,民主党在位者比共和党多,民主党对
政治行动委员会的依赖比共和党大。 1984 年议会选举时,全国民主党组织
从政治行动委员会得到 650 万美元,从个人捐款得到 5830 万美元,共和党组
织从政治行动委员会仅得到 170 万美元,而从个人捐款得到 2.62 亿美元。很清楚,这种不断增长的费用已经影响了国会。一位国会议员说,“这
是一个无法改变的简单事实,当大量金钱流入政治角逐场所时,大量的义务也就承担下来了。”没有多少办法可以阻挡金钱的影响和对付参加竞选的政客搞钱的花招。正如一个说客愤世嫉俗地断言的,“企图让这个政治制度清除金钱的罪恶,就像制定一个让十几岁的孩子不得考虑性问题的法律一样⋯⋯你需要的不是法律而是脑白质切断术①。”
尽管如此,也已经作了一些努力以限制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影响。 150
个国会议员在 1979 年第一次提出了竞选捐款改革法,以求限制候选人在选举中得自政治行动委员会的捐款总额,以及每个政治行动委员会能给每个候选人的捐款总额。提出这个议案的人担心在同一企业中(例如钢铁和能源企业) 若干大公司能分别向一个候选人捐款,把这些捐款加起来就非常大了。由于他们很可能在一个问题上站在同一立场进行游说,这种“有目的的馈赠”能使企业有很大影响。1986 年后期,这个议案在哪个党能从改革得到声誉和哪个党会受到的限制最大等问题上在参议院陷入僵局。
先前那些为缩小富裕利益集团影响而设计的改革明显地失败了。通过政治行动委员会,这些集团的作用得到了增强。只要政治行动委员会是资助政治候选人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唯一因素,他们就有合法的角色可扮演。正如担心政治行动委员会作用迅速增长的许多人所指出的那样,当他们越过这条合法的界限时,为了使我们这些没有充足的政治美元的人也能民主地进入国会,就有必要对他们的花费加以更大的限制。不管公众利益集团和普通老百姓组织近来所作的种种努力,从总体上来说,利益集团制度仍然极为明显地有利于那些有充分金钱进行有效游说的人们。
① 治疗精神病的外科手术。——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