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的力量与弱点
合众国最高法院往往被称为“政府部门中危险最小的部门”。虽然它具有司法审查这样大的权力,但它显然是三个部门中最弱的部门。它的决定要由其他部门来执行。它否决联邦政府其他部门行为的权力,实际上很少使用而且受到严格的限制。这些限制既在最高法院内部,也在整个政治体制中体现出来。
合众国最高法院往往被称为“政府部门中危险最小的部门”。虽然它具有司法审查这样大的权力,但它显然是三个部门中最弱的部门。它的决定要由其他部门来执行。它否决联邦政府其他部门行为的权力,实际上很少使用而且受到严格的限制。这些限制既在最高法院内部,也在整个政治体制中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