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权与应负之责任

无论是施予或接受自信训练,都意味着我们有权实行这种行为。此项权利的基本要求即是对自身道德五十分、自由见解及自重与尊重他人的声明。自信权是基本的人权。当然,提到权利总免不了要谈一谈责任。我们也都知道,我们对这些权利的看法必定是(至少部分是)本身文化下的产物。我们得为自己那些可能被认为是自由或人道的看法负责。读者最好在审视我们对权利的看法之前,先把自己的见解到出来。有些美国书籍参考了美国宪法中的“权利法案”(Bill ofRigth),也将自信权以“法案”的形式呈现人类的自信权

  1. 以不妨碍他人的权利为范围之一切权利。

  2. 自信与否之权利。

  3. 抉择之权利。

  4. 改变之权利。

  5. 支配自己身体、时间与财产之权利。

  6. 表达自己之权利。

  7. 看重自己之权利。

  8. 提出要求之权利。

  9. 表达“性”之权利。

  10. 有需求及欲望之权利。

  11. 幻想之权利。

  12. 获得资讯之权利。

  13. 付费以获得物品及服务之权利。

  14. 独立及不受干涉之权力。

  15. 说“不”之权利。

  16. 受尊重之权利。

现在我们来详加审视这些自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