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学内容的组织

  1. 教材内容与教学内容的关系

教学内容必须反映教材内容,但教材内容不等于教学内容的全部。否则就是照本宣科,是不足为取的。应该依据教材内容进行周密的设计与加工, 处理好教学的重点与难点。

一般情况下,教材的重头课文多是教学的重点内容,但也不尽然。有时本来是一般了解的知识,课文却铺天盖地而来(当然,编者自有苦衷,写得多吧,又怕冲淡重点;写得少吧,又怕说不清楚)。例如,初中教材中“茎是由芽发育成的”一节课文,“芽的种类”与“顶芽与侧芽的关系”各占课文的三分之一左右。显然前者不是教学重点,但文字份量却一样。所以说, 教学内容不能与教材内容划等号。

  1. 对教学重点与教学难点的处理

教学重点比较好处理,只要把那些学生必须掌握的关键性知识,多花费些时间,采用恰当的教学手段,使之在教学中突出出来就行了。难办的是如何处理好教学难点。有些知识难点是带有普遍性的,比如光合作用中的能量转化;有些知识难点则与学生的经历有关。对甲是难点,对乙则不见得是。普遍性的也好,个别的也好,总之,教师首先必须了解自己的学生。没有这样一个前提,本来不应成为学习障碍的教学内容,也会变成学习障碍。

教学重点往往与教学难点一致,就是说某一知识点,往往既是关键内容, 又是学生不易接受的内容。遇此情况,通常是将难点分散,以减少难度。例如,教材对光合作用一节课文的编写就是这样考虑的:先是从三个实验入手, 在实验事实的基础上,再引申出光合作用的实质及其概念。除将难点分散外, 还可以通过恰当的实例作辅助说明,以帮助学生对知识的理解。要注意的是, 实例的补充不是内容的加深和扩展,而是为突破教学难点服务的。

有时教学的难点与重点关系不大,遇此情况,教师可以一带而过,或者绕开它,尽量不给自己使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