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讨论

  1. 对非必需知识的处理

不能说我们无权左右教什么和学什么,起码我们的教学有权、也应该在规定的教学范围内作一些必要的技术调整。无须讳言,我们的教学大纲和教材都不是尽善尽美的。如果忽略这一事实,那就不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目前, 在教什么与学什么之间确实存在着矛盾。例如,教师所教的内容,学生不愿意学;教师未教的内容,学生却是通过其他媒体看得津津有味。这是为什么? 恐怕是对教学大纲中所明确的“学习必需的生物学基础知识”的理解不一致, 让学生究竟要学些什么还不十分清楚的结果。以原生动物为例,原生动物在生物进化中的地位,特别是原生动物与人类关系的知识,是学生应该了解的。但在原生动物一章内大讲特讲草履虫的形态结构、生理、应激性、生殖等这么多内容,对一个中学生来说,究竟有多大用处,值得斟酌。对类似的教材内容,我们则可从略一些,把腾出来的教学时间用在那些必需知识的教学上。

  1. 理论怎样联系实际

理论联系实际,是教学的基本原则,是必须要强调的。但怎样联系,却是个值得探讨的课题。我们认为中学的生物学课,既不能是“三大作物(小麦、玉米、棉花)一头猪”式的农业基础课,也不能是与生产实际、生活实际完全脱节的纯理论课。例如,光合作用不讲合理密植不对,但详细介绍某种农作物的适宜行距、株距也是不对的。恰当的做法应该是在学完光合作用之后,引申出在一定面积土地上,为了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农作物种植的密度不能过密,也不能过稀的道理。又如,在人体与卫生知识的教学中,不结合学生自身实际和对身体素质的要求是不对的,但过多地介绍医疗保健的具体措施也是不对的。总之,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中,要掌握好分寸。

  1. 对基础知识应有的认识

近几十年来,生命科学迅速发展,那么,中学生物学教材中的基础知识是否可以削减一些内容,以增补最新成就?当然可以。关键是看削减什么, 对那些必需的基础知识不仅不能削减,还有加强的必要。我们发现,越是尖端的新知识、新技术,越是更新快的内容,基础知识越是最根本的。例如, 没有生命基本特征知识作基础,哪里来的对生命本质的探索?没有细胞学知识作基础,哪里来的 DNA 的发现?或许有人要说,中学的生物学教育不是培养生物学家。当然不是。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外许多知名生物学家,大多是在中学阶段,受到生物学教师的影响而走上生物科学研究道路的。所以,踏踏实实地把基础知识教好,是我们教师的职责。

  1. 如何处理好教材内容与新成就之间的矛盾

教材多年才重编一次,它有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因此,不可避免地要落后于生物科学迅速发展的事实。例如,美国的沃森和英国的克里克于 1953 年提出的 DNA 双螺旋结构模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生物学界所公认,我们的教材也肯定了其正确性。近来经多人研究已经表明,三链 DNA 有可能在生物体内存在;又如,性别决定,自本世纪 20 年代以来,一直认为是由性染色体决定的,以人类为例,XX 是女性,XY 是男性。但近来却发现性别是由睾丸决定因子(TDF)决定的,并确认为受精卵在发育的第 7 周出现 TDF,则是男

性,否则,则是女性。也就是说,XX 不一定是女性,XY 也不一定是男性。这些事实告诫我们,在教学中不能把话说得过于绝对(教材的编写和课堂的教学,大家都习惯如此),对某些内容说得过于肯定就不够科学了。当然我们也不赞同将一些新的科学成就漫无边际地高谈阔论,给人一种云苫雾罩、甚至是卖弄的感觉,何况教学时间也不允许这样做。

  1. 对待教材的态度

已推荐的各套教材是严格遵循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的,且经过国家教委审查通过,因而是教学的根本依据。不可否认的是,教材中仍有疏漏或欠妥之处。对此,是否采用区别对待的态度。属于学术上有争议的教学内容,应尊重教材。例如,究竟是劳动创造人,还是自然选择人,对类似问题应以教材内容为准;对教材中的知识老化问题,为了开阔学生的思路,培养其科学素质,可以介绍一些新知识,但仅限于简介,点到为止,并要视学生水平而定;对教材中明显的不妥之处,一定要进行纠正。例如,不能将沙眼衣原体写成沙眼病毒;不能将鲫鱼的血液循环示意图,漏画了毛细血管。总之,我们既要尊重教材,又要不囿于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