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际经济协调的主要形式

国际经济协调形式的划分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因为有时候不同的协调形式是交织在一起发挥作用的。协调形式是越来越向多样化、灵活性和有效性的方向发展。当前国际经济协调的主要形式有:

(一)通过联合国系统的国际经济组织进行协调。通过这种形式进行的经济协调是多边的全球范围的制度化的协调。国际贸易领域的协调任务主要由世界贸易组织和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来承担;国际生产和投资领域的协调任务主要由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来承担;国际金融领域主要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集团承担协调任务;国际发展领域主要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联合国技术合作促进发展部和世界银行集团等来承担协调工作的。在国际技术合作、国际环境保护和国际旅游等领域,联合国也相应地建立了协调组织或协调机制。

(二)成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是指由国家出面组成的国际经济联合组织,一般为区域性的经济集团,所进行的多为区域范围的多边的制度化的经济协调。成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目标是不同程度地在成员国之间实现商品、资本、劳动力和劳务的相对自由流通,并协调各项经济政策。一体化经济集团较之较为松散的国际经济组织具有较高的调节目标和更明显的调节效果,它将使区域年生产要紊实现最佳组合和优化配

置,使各国生产要素的比较优势得以发挥,使区域内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趋向合理,并最终导致实现区域内各国经济一定程度的协调发展。目前,一体化组织的形式大体有六种,即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和完全的经济一体化。在这六种形式中,经济协调的深度和广度是依次递进的。

(三)国家间的行业组织以及其他国家间经济组织在国际经济协调中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前者主要是指石油输出国组织、国际可可组织、亚洲开发银行等类型的经济组织,后者是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类型的国家间的经济组织,它既不同于国家间行业组织,也不同于国家间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国家间行业经济组织在协调涉及若干个国家经济利益的某一行业的生产和贸易政策时,能够起到比较大的作用。其他国家间经济组织在政策协调方面所起的作用,虽然不如一体化组织和行业组织那样明显,但是通过协调经济政策,也会推动组织内各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四)政府首脑(包括政府各个部的官员)会议及互访(或称经济外交) 是国际经济协调的一种重要形式。这种协调形式既有双边的也有多边的,既有定期的也有不走期的,既有政府首脑的最高级会议,也有政府部一级官员会议。与其他协调形式比较起来,这种形式级别更高、权威性更大、显得更加直接。70 年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每年一次的七国首脑会议制度,对包括经济问题在内的重大国际事务进行磋商与协调,即是一个引人注目的实例。另外,象南北对话,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以及平常频繁进行的政府首脑和领导人双边互访等等,也都在发挥着协调经济活动和促进经济合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