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际全融机构贷款简况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Internationalfinanciallnstitutionsloan)是指联合国系统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以及地区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如“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等所提供的各类贷款。

国际金融机构按照各自不同的宗旨和规定的方向,只对其成员国提供贷款,这种贷款具有国际经济合作的性质,条件比较优惠,如利率较低、期限较长、含有宽限期,有的还结合技术援助进行。

国际金融机构按照参与国家的多少和业务活动范围的大小,可分为全球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和地区性的国际金融机构。

全球性的国际金融机构主要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nterna- tionaIMonetaryFund , 简 称 IMF ) 、 国 际 复 兴 开 发 银 行

(InternationaIBankforReconstructiOnandDevelopment,简称 IBRD)及其下属的国际开发协会(InternationaIDevelopmentAssociation,简称 IDA) 和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IFinanceCorporation,简称 IFC)。

地区性的金融机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就已出现,如国际清算银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同一地区的国家间的经济联系日趋密切,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合作的迅速发展,以及苏联东欧国家经济合作的进一步加强, 地区性金融机构有很大的增加。如 1966 年 11 月建立的亚洲开发银行

(AsianDevelopnlentBank,简称 ADB)就是一个向亚洲及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家提供信贷资金的区域性金融机构。非洲国家的区域性金融机构是 1964 年 9 月 创 立 , 1966 年 7 月 开 始 营 业 的 非 洲 开 发 银 行

(AfricanDevelopmentBank,简称 AFDB 或 ADB)。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

(ArabMonetaryFund,简称 AMF)是资助阿拉伯国家平衡国际收支、促进阿拉伯经济一体化的区域性金融机构。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的金融机构是欧洲投资银行( EuropeanlnvestmentBank ,简称 EIB )。泛美开发银行

(InterAmericanDevelopmentBank,简称 I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