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原则和基本做法

(一)指导原则

中国公司从事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是在政府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的。只有经过政府批准,具备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经营权的企业才能直接对外开展业务。未经批准的单位一律不得对外签订承包和劳务合同。这样做,是为了确保每一个进入国际市场的中国公司,都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能力,维护中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另一方面,政府给予有对外经营权的公司以较大程度的经营自主权,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这样的政策,既能使进入国际承包劳务市场的中国公司符合国家宏观管理的要求,又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适应在国外开展业务的需要。

中国公司在国外开展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业务,严格遵循“平等互利, 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的原则,重合同、守信用。合同一经签订, 都能认真履行,确保工程质量,处处重视友谊,并为对方着想,体现了社会主义中国对外承包劳务公司的独特风格。

(二)承包工程的主要方式

十几年来,中国公司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并根据自身的特点以及所在国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取了多种方式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业务。其中采用的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

  1. 分包方式,也称部分承包方式。与业主或总包商通过协议等形式确定项目,分包某项工程。它包括三种形式:一是工程设计分包,即为国外某工程项目进行设计,签订单纯的设计合同,提供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收取相应的设什费用;二是工程施工分包,即按业主或总包商提供的设计方案只承担工程施工及施工的组织管理,并收取相应的费用;三是工程劳务分包,即按工程量为计量单位,只提供劳务服务,并收取劳务费用,不包括提供材料、设计及施工机械的承包工程。这种承包方式的优点在于投资少,易于组织管理,风险小,是我国承包劳务合作初始阶段各公司普遍采用的方式,并为公

司培养了大批人才,积累了在国际承包市场上搞工程项目的经验。其不利因素在于分包项目受制于业主或总包商,公司可以施展的空间较小,同时分包的项目大多是回报率较低的劳动密集型的土建工程项目。长期槁分包项目不利于培养和锻炼公司的自营能力,因而有能力的公司应尽量减少分包项目, 特别是土建分包项目,但对于技术密集型的设计分包合同还应尽力争取。

  1. 联合承包。中国公司在承包工程较大型的或技术复杂、涉及领域较广的工程项目时,采用由几家公司联合投标和施工的方式进行。这种联合,具体有两种方式:一是合资经营,即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共同投资组成独立于原公司以外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新合资企业,在国外承揽承包工程业务;二是合作经营,即以一种较为松散的联合形式,联合对某一工程项目进行技术和施工承包。其合资或合作的对象可以是本国公司、东道国公司,也可以是第三国公司。由于国际承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这种联合承包方式业已为各国公司普遍采用,它一方面可以使不同的公司互相取长补短,增强实力,提高中标率,共担风险;另一方面通过联合方式可以减少竞争对手,使大家均能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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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承包方式。即通过竟标等方式将项目承包下来。其中有的项目由中国公司自己全部承建,有的可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国外公司或当地公司,它们在中国公司的总包管理下实施完成。中国在香港、澳门的项目中,有不少是总包后分给当地承包商或雇佣当地工人实施的。例如,中国港湾建设总公司的澳门国际机场项目,整个工程前后共有来自美国、德国、加拿大、荷兰、比利时、俄罗斯、印尼及港澳台等 10 个国家和地区的 51 家公司分包部分工程项目。总包方式是一种综合实力的表现,最能体现一个公司的整体水平, 因而这种方式是我国大型承包公司的发展方向。

  2. 全包方式,即交钥匙工程。公司通过投标或与东道国政府协商及业主委托等方式,承包从工程设计到施工管理的整个工程。目前、这种方式在中东、南亚、非洲等国家较为流行。交钥匙工程的工作程序分为技术咨询、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考察设计、提供设计材料、组织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生产、人员培训直至向业主移交建成的工程项目,以及后续工程项目的维修和保养。交钥匙承包方式也体现了一个公司综合经济实力,是我国外经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

  3. BOT 方式,即建设—经营—转让。这是国际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新的融资一揽子方案。这种方式不需要东道国政府出资,只需它授予发起项目的承包公司一种特许经营权,由该特许公司融资、建设并经营,在经营期满后,特许公司即将项目全部移交给东道国政府。BOT 方式强调承包商的综合实力,它要求公司有较强的国际融资能力,因而目前还不是一家中国公司所能独立承担的。个别中国公司曾在国外采用过这种方式。

中国承包工程公司接受业主付款的方式,大部分项目是根据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按月付款,也有一些是延期付款项目或出口信贷项目。1984 年以来,中国公司也在探索接受以石油、化肥或其他产品支付工程款的方式。80 年代末、90 年代初,中国公司在前苏联地区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普遍采用了实物支付的方式,可以接受的实物多种多样,从化肥、木材到矿石、钢铁等, 但近几年这种实物支付的项目逐渐减少,现汇项目稳步上升。

(三)劳务合作的主要方式

中国公司的劳务合作方式力求适应雇主的不同要求,灵活多样。按照劳务选派方式来分,有成建制派遣,也有零散派遣,其中以成建制为主,这种有组织的成建制劳务比零散劳务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他们易于管理,能保证工期和质量,而且工程完工或合同完成后就撤离东道国,不会造成滞留。对劳务人员本人来说,有组织的派遣能保证自身利益不受国外雇主的侵害。因而这种方式无论是对东道国,对劳务输出公司还是对劳务人员本人而言,均有较强的吸引力,是各方都乐于接受的方式。

按照劳务合作的途径来分,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由承包工程带动的劳务输出,另一种是按照供求双方所签订的劳务合同直接派出的劳务人员。80 年代初,通过承包工程带出的劳务人员较多,近几年有逐步下降的趋势, 而通过劳务合同带出的劳务人员的比例则稳步上升。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由于国际建筑业的不景气;二是国内劳务成本的提高,使得很多中国公司不得不减少国内劳务而雇佣成本较低的当地劳工或第三国劳工;三是国际市场对第三产业的劳务需求量增加,如中东地区,服务行业对外籍劳务的需求占总需求量的 33.6%,大大超过了一向吸引外籍劳务最多的建筑业,后者的比例只有 25%。

按照劳务人员的行业构成来划分,有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设什、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和技术培训人员;也有从事各种非生产性的服务人员,如信息及计算机软件人员、医务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海员、渔工、农工、厨师等。据统计,目前我国对外劳务仍以普通劳务为主,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较小,具有较高技术要求的医务人员和高科技信息及计算机软件人员的则更少,这说明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的整体水平和专业技能还很低,今后在进一步扩大普通劳务输出的同时,要特别注重发展有专业技能的高级技术人员的输出,以提高我国对外劳务合作人员的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