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北国家在金融领域的合作

除了通过直接投资在生产领域的合作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的另一个重要领域是金融领域的合作。这种合作的基本渠道有:政府间的发展援助、国际多边机构的经济援助、进出口银行信贷和通过商业银行的资金融通等。

(一)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政府间(双边)的发展援助。

战后,发达国家政府向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的双边发展援助数额较大, 增长很快,成为南北国家之间经济合作的一个主要方面。

政府间双边援助主要是某一个发达国家政府对某个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的贷款。这种贷款年平均利率为 2%,大大低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偿还期和还本付息的宽限期均较长,分别为 15 年和 30 年左右,是一种优惠贷款。其中包括现金贷款、非现金贷款(如技术援助、粮食援助、债务免偿)和发展基金贷款。

双边援助在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援助中占很大比重。但有时附带有政治条件,如在两国外交关系发生变化时双边援助可能被减少或取消。

(二)国际多边机构的经济援助。

这种援助,是国际多边机构利用其成员国的捐款、认缴资本、优惠贷款或其他方面获得的资金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援助。现有多边机构一部分是战后初期建立起来的,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人口活动基金、儿童基金、难民事务署、近东救济工程处等。1958 年—1968 年是多边机构成立最

① (美)《现代商业概览》1980、1985、1992 年 8 月。

多的 10 年,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开发协会、世界粮食计划署、非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都是在这期间成立的。1968 年—1978 年是多边援助活动发展最快的 10 年。由 15 个国家参加(现发展为 21 个国家)、成立于

1963 年的发展援助委员会,向国际多边机构提供的援助资金占其官方发展援助总额从 1963 年的 10.8%增加到 1978 年 31.7%,此后比重不断下降,1985 年降到 20.7%,1986—1992 年基本上停留在 23%左右。

提供多边援助的国际机构主要有 40 个左右,大体可分为三类:(1)联合国直属机构及其下属的专门机构。它们提供的援助绝大多数为无偿援助,其中提供援助最多的机构是:开发计划署、世界粮食计划署、难民事务署、近东救济工程处和儿童基金会、人口活动基金等。(2)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地区开发银行(如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等) 为主的国际金融机构。它们提供的主要是优惠贷款。(3)欧洲共同体和阿拉伯基金等区域性、集团性组织。欧共体援助对象主要是非加大国家,自 1976

年以来,前后签订了 4 次“洛美协定”,援助金额累计达 290 亿欧洲货币单位。阿拉伯基金主要将其石油收入的盈余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区域合作组织或国际组织提供给受援国,受援对象多数是最不发达国家,特别是其中的穆斯林国家。

(三)政府进出口银行贷款。

战后,发达国家为了扩大商品出口及解决发展中国家外汇不足的困难, 设立了官方的进出口银行或类似机构。如美国、日本的进出口银行、德国的赫尔姆斯保险公司、英国的出口信贷保证部、加拿大的出口发展公司、意大利的出口信贷保证部等。这些机构的资金由政府预算中拨付。其主要任务是: 对国内商品出口提供卖方信贷(Supperlier'SCredit),或对外国购买本国商品提供买方信贷(Buyer'sCredit);对私人商业银行的低息出口信贷, 根据当时国际信贷市场利率水平,进行利息差额补贴。

(四)商业银行贷款

与政府双边援助不一样,商业银行的贷款是通过谈判比较容易得到的,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因而成为发展中国家获得外部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出口信贷是一种私人出口信贷。

在南北经济关系的发展中,这种私人出口信贷增长很快,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对发展中国家的贷款方面,欧洲货币市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商业贷款具有重要意义。在欧洲货币市场的主要借贷者是拉美和亚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 如阿根廷、巴西、墨西哥、韩国、菲律宾、泰国和我国台湾等。

(五)石油输出国向发达国家的资金流动。

石油输出国的资本向发达国家流动,是 1973 年世界经济危机后南北金融合作的新动向。据英格兰银行统计,70 年代末,石油输出国在国外的资产达2400 亿美元,有 80%投在发达国家,其中,一半以上是银行存款。在这些银行存款中,有 77%投在欧洲货币市场。

近几年来,南北国家间的金融合作关系发生了一些新变化,其特点为: 1.部分北方国家在对南方的援助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日本、德国增长

较快,美国则相对下降。 2.经济援助由双边援助向多边援助发展,双边援助比重相对下降。在

60 年代,各发达国家双边援助在发展援助中所占的比重达 80—90%,多边援助比重不到 20%。但在 70 年代,发达国家多边援助增长迅速。然而,进入

80 年代多边援助发展速度也开始放慢,1979 年为负增长,以后一直发展不快。其主要原因在于西方经济的低速增长和南北关系恶化。

  1. 援助的内容以技术援助发展最为迅速,在多边或双边援助中赠与所占比重有上升趋势。70 年代以来,除美国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有了较大发展。尤其是日本、德国发展最快。日本在 1978 年提供的技术援助额达 3.2 亿美元,比 60 年代末增长了 14 倍,德国同期由 1.3 亿美元增至 6.8 亿美元,增长了 4.2 倍。60 年代末,日本双边援助中赠与部分的技术援助只占 11.6%,1979 年已上升到 57.7%,同期德国由 53%增至 87%, 法国由 60.5%增至 67.8%,只有美国这一比重下降。

世界银行集团在 1972 年提供的技术援助额为 9600 万美元,1982 年便迅速增至 13.3 亿美元,增长了 13 倍。此后,增长速度减缓,1995 年增长为19 亿美元,比 1982 年增长了 42.9%。

  1. 各国援助对象出现了扩大化、分散化的趋势。60 年代,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主要集中在亚洲和非洲地区。70 年代以来,各国援助对象出现了分散化、扩大化趋势。如日本的经援对象国从亚洲特别是东南亚诸国扩大到中东、非洲以及南美等广大发展中国家。

  2. 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表现为绝对地增长和相对地停滞以及不足。从绝对额来看,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资金援助有了很大发展, 但相对于国民生产总值而言,大多数北方国家没有达到联合国规定的发展援助占到国民生产总值(GNP)的 0.7%的指标。以 1994 年为例,在以 21 个发达国家组成的“发展援助委员会”的成员国中,达到或超过联合国规定指标的只有 4 个国家,他们是:挪威(1.05%)、丹麦(1.03%)、瑞典(0.96

%)、荷兰(0.76%)。6 个最主要的发达国家,均低于指标数值。如美国仅为 0.15%,意大利为 0.27%,日本力 O29%。英国为 0.31%,德国为0.34%。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