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代国际经济合作的主要特征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国际经济合作具有明显的,不同于历史上国家间经济协作的特征。与历史上的国家间经济协作相比,国际经济合作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国际经济合作是主权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国际经济合作中所反映出来的是一种新型的国家间关系。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坚持平等互利是开展国际经济合作的必要前提和基本原则,也是判断是否主权国家间进行经济合作的主要标志。

互利和平等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在平等的基础上,双方根据自己的需要与可能,独立地自行决定合作的方式与内容。在合作的过程中,要兼顾各方的利益,各自以自己占有优势的生产要素参加合作,按照国际惯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和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历史上,帝国主义和殖民地国家间根本不可能存在经济合作;即使帝国主义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包括政治合作和军事合作),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对付殖民地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维护殖民统治,对整个世界经济是有害的。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取得民族独立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发展了广泛的国际经济合作,这些国家有着类似的历史遭遇,独立后面临着共同的发展民族经济的任务,他们之间有条件在和平共处原则基础上进行互利的合作与交往,他们之间的经济合作是他们在经济上相互支援,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战后,作为独立的主权国家,广大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才有可能与西方发达国家平等地探讨经济关系问题,发展经济交往,当然,这种平等关系的发展还有赖于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共同努力和斗争,有赖于旧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彻底改革。

第二,国际经济合作具有全球性、经常性和持久性的特征,国际经济合作的范围大、领域宽、方式灵活多样。

国际经济合作的全球性指各种不同类型的国家间发展了广泛的经济合作关系。战后,由于国际经济政治格局的变化,世界上存在着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和社会制度不同的三大类国家,即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由于经济联系的加强和各自利益的决定,三大类国家内部和三大类国家间发生了多种类型的国际经济合作,发达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南北合作)、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南南合作)、社会主义国家间的合作和社会主义国家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合作(东西方经济合作)。这些不同类型的国家在经济的各个领域进行了广泛的、持久的和经常的合作。

不同类型国家间的经济合作几乎遍及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和所有领域。以合作的层次看,有企业间的,也有政府间的,有法人间的,也有自然人间的,而且合作的层次有逐步升级的趋势,即由企业间和政府间合作向区域合作和跨区域合作发展。从合作的性质来看,有双边的合作,也有多边的合作。从合作的领域来看,合作几乎遍及社会再生产的全部领域。从合作的内容看, 它包括了生产过程中各类生产要素的相互配合与移动,以及贸易、金融和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等多方面的内容。至于国际经济合作所采取的方式,更是灵活多样,不断翻新。总之,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经济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国际经济合作体系,这是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国家间偶然发生的经济协作所无法比拟的。

第三,在国际经济合作过程中,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常常结合在一起形成一揽子国际移动。

国际经济合作是以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化工业大生产为基础的。在以生产要素国际移动与重新组合配置为主要内容的国际经济合作活动中,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有可能是单一要素的移动,也可能是多种要素结合在一起移动,在多数情况下是多种要素的复合移动。比如,发展中国家在引进技术的同时也吸收国外的资金。又如,跨国公司在对外进行直接投资时,往往也会带去技术,包括技术服务和管理,再如,国际工程承包本来是劳务输出的一种方法,但实际上包括了设备和原材料出口,劳务、技术与管理,甚至管理的输出,是一种综合性的经济合作方式,生产要素在国际间进行复合流动构成了国际经济合作的又一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