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外交与国际经济协调

(一)什么是经济外交

经济外交是指通过外交形式实现一定经济目的的国际经济活动,具体来讲,是指通过政府首脑(包括政府各个部的官员)会议和互访这种外交形式, 以及专门外交机构的日常活动来实现国与国之间经济联系和交往的进行、经济合作活动的开展和经济纠纷的协调解决,以便最终获取共同的经济利益。由于经济活动进入了外交领域,使外交一同的原有内涵丰富和扩展了。现在西方大国的对外政策重点已转向经济领域,各国领导人和主要官员为改善双边经贸关系和扩大市场而纷纷出访,充当起本国商品和服务“高级推销员” 的角色,经济方面的各种国际性会议也频繁召开,经济外交出现加强的势头。克林顿政府提出,在其对外政策的三大支柱中,酋要支柱必须是同对付“冷战”一样,在国际上全力保障美国经济利益的安全(另两个支柱是军事实力和推进民主)。德国外长金克尔则认为,德国外交今后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尽可能广泛地在国外为德国经济服务,德国驻外大使应将促进外贸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许多国家之所以都将其对外政策的重点转向经济领域,都积极地发展和扩大经济外交,是有其深刻原因的。首先,国与国之间经济联系和相互依赖越来越密切,经济国际化加深,经济关系成为国际关系的主要方面,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和国际旅游取得了长足的发展。1993 年,世界商品贸易总额达 3.6 万亿美元,世界服务贸易总额超过 1 万亿美元;全世界有跨国公司母公司 3.7 万多家,子公司 17 万多家,直接投资累计总额达 2 万亿美元以上,年度对外直接投资额近 2000 亿美元;国际旅游人次达 5 亿,旅游

收入 3240 亿美元。其次,区域经济集团的大量涌现也促进了经济外交的开

展。据统计,目前世界上共有各种形式和规模的区域经济集团 24 个,参加的

国家 140 多个,其中影响和作用较大的有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南亚国家联盟等。这些区域经济集团的首脑和高级官员都定期举行会议,如欧共体首脑每年要举行两次以上的会议。1993 年 11 月,亚大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西雅图非正式会议的举行也是一次成功的经济外交活动。在这次会议上,发表了《经济展望声明》,于会前先期召开的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贸易和投资框架宣言》。与会的各国首脑都希望通过这种外交接触进一步推动亚太地区各国之间贸易与投资活动的发展,推动亚大经济合作组织由论坛性质向机构化与组织化方向转变。再次,许多国家政府都把发展经济,提高和改善国民的生活质量作为其主要任务,因此,就要求包括外文在内的各方面活动都为之服务。最后,与各国之间经济交往加深相伴而生的是各种经济矛盾和纠纷的大量出现,特别是“冷战”结束后,国与国、集团与集团之间的政治与军事对抗让位于经济与科技竞争。随着竞争的加剧, 摩擦与纠纷增多,一些全球性的国际问题尖锐化,所有这些都需要借助于有效的经济外交活动加以处理和解决。

(二)经济外交的目标

经济外交所要达到的目标是合作、协调与发展。建立和发展经济方面的合作,是经济外交的一个出发点。在当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拥有发展本国经济所需的一切资源与条件,所以为加快本国经济发展,客观上就要求对外开放,大力发展与别国互利的经济合作活动,利用别国商品、资金、技术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来弥补国内的劣势。在与别国的经济交往同时, 也可输出本国具有优势的商品和生产要素,实现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的最佳组合与配置,取得最佳效益。

国家之间各方面的经济政策是否协调,是经济合作活动能否顺利进行的一个前提。经济外交的进行能为经济合作活动创造一种有利的气氛和环境。政府领导人之间的互访与磋商,各种协定与条约的达成,主要功能都在于协调国家间的经济政策和促进经济合作活动的进行。如德国总理科尔于 199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 日率 180 人组成的大型代表团访问中国,通过两国领导人的对话与协调,为中德关系奠定了长期、稳定、全面合作的基础。在访问中两国签署了总金额为 28 亿美元的 20 个经贸合作合同、协议和意向书及其他多项双边合作文件。

推动合作,促进协调,目的是为了实现发展。经济合作活动的最终结果, 是实现双方共同的经济利益,实现双方共同的经济发展。这说明,经济外交的最终目的是为各自国家的经济利益服务。通过合作带动各自国家的经济发展,使合作双方获得各自的利益,是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合作的基础,是调动合作双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前提。经济外交的范围相当广泛,涉及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如商品、服务、技术、资金、旅游、环境、就业等方面,甚至连以往属于国内经济政策范围内的税收、财政、物价、工资、利率和货币发行等也成为经济外交讨论的议题。经济外交所涉及的范围越广,对促进经济发展越有利。

(三)开展经济外交应当遵循的三项原则开展经济外交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经济与外交相结合的原则。开展经济外交,一方面要注意把那些用其他方式解决起来困难或解决不了的国际经济问题交由外交形式来解决, 特别是那些非由两国政府出面而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在进行外交活动时,多关注和考虑国际经济问题。日本是在经济与外交结合方面做的较好的国家。日本人认为外交关系离不开经济关系,离开经济就没有外交可言。政府领导人出访多数是去商谈经济问题。外交机构也被经济化了, 外务省专设有经济局(主管与发达国家的经济事务)、经济协力局(主管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贸易与援助事务),其他的地区局中也都有一批经济专家。从人数比例来看,外务省有 1800 名职员,两个经济局共有 300 名职员,加上各地区局的经济专家,约有 1/3 的人是搞经济工作的。前日本外相大来佐武郎是享有“日本经济学鼻祖”之称的经济学家。在实际工作中,外务省负责签订日本与外国政府的经济协定,并在贸易、技术、资金等国际交流活动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其他西方国家也很注意把外交与经济结合起来。如近年来美国政府在指导思想上已将外交工作重点转向经济方面,并申明:所有大使与外交人员都必须认识到,美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取决于其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共同利益原则。开展经济外交要考虑共同利益,要努力实现共同

利益。共同利益是双方交往与合作的基础,这也是一项重要原则。有时为了共同利益,双方都要作出一定的让步,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甚至是一些经济损失。在经济合作活动中注意讲求实效,注意因地制宜变换形式, 是实现共同利益必不可少的措施。

第三,相互平等的原则。在经济外交中双方都要尊重对方的主权,不干涉对方的内政,不附带政治条件,不要求特权。如果某一方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或技术、资金方面的某些优势,在经济合作中附带政治条件,索要特权, 那肯定是要受到对方国家反对的。双方不能平等相待,合作活动很难开展起来,即使一时开展起来了,也不会长久。因此,国不分大小与强弱,唯有平等相侍才能真诚合作。

(四)经济外交的特点

同其他经济交往与协调形式相比,经济外交有如下几个特点:①全面性。指与经济交往和合作有关的各方面的问题(如投资、技术转让、工程承包、劳务合作、汇率、利率、贸易保护主义等间题)和各个层次的问题(如公司、企业层的微观经济问题以及国家间的宏观经济问题)都可拿到桌面上来协商讨论。②宏观性。指经济外交所推动的合作一般是宏观国际经济合作,即各国政府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的经济合作。宏观国际经济合作活动对微观国际经济合作(公司与企业间的合作)的对象、范围、性质有相当大的影响。③权威性。两国间靠一般途径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通过政府首脑会谈或磋商的方式解决。④开拓性。大量的事例说明,原来没有或很少开展经济合作活动的两个国家,可能会因为两国政府首脑的会晤与磋商而很快地开展起各方面的经济合作活动;同样,原来仅在某些方面有合作项目的国家,也会因政府首脑间的经济外交而很快地在其他方面上马合作项目,开展贸易与投资活动。

经济外交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协调国际经济活动和推动国际经济合作的形式,今后将会受到各国政府更多的重视和应用,趋势只会加强不会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