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承包工程的形式

(一)总包

建设单位将一项工程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包工包料保证质量按期完工交付使用。承包人通过工程师(业主的委托人)对业主负责并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二)分包

无总承包人,一个工程项目分力若干个分项目,由建设单位直接包给若干个承包人。

(三)二包

承包人对一项工程总包后,征得业主或其委托人——工程师的同意,将工程中的一部分项目转包给其他承包人,二包商还可再转包出去,分为三包或四包。二包必须对总承包人负责,听从总包的支配。

(四)联合承包

指同一国籍或不同国籍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包公司以合同方式组成联营或合营公司参加某项工程的资格审查、投标签约并共同完成承包合同。近年来国际承包工程项目逐渐向高、精、尖方向发展,有的工程,单独一家承包公司难以独立完成,因而使得联合承包方式盛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