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际信息合作的机制

(一)政府间的国际信息合作机制

首先,在国际信息合作领域已经形成了一些专业性组织,最重要的有以下几个:①国际电信联盟。是各国政府间处理电信事宜的组织,其宗旨是保持和扩大国际合作,以改进和合理使用各种电信手段;促进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以提高电信服务效率,并使之为社会各个领域普遍利用。它主要在以下方面协调各国的行动:分配无线电频谱;协调并登记对地静止通信卫星轨道位置;制定合理的电信业务费率;促进新兴国家电信事业的发展;研究电信技术和操作规范并通过制订国际法规和建议书加以实施等,②万国邮政联盟。是各国政府间商定邮政事务的国际组织,其宗旨是组织和改善国际邮政业务,发展邮政方面的国际合作,以及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会员国所要求的邮政技术援助。③国际通信卫星组织。它是政府间全球性商业通信卫星机构,其宗旨是建立和发展全球商业卫星通信系统,供世界各国平等使用。各签字国按其使用的国际通信卫星电路的数量比例,向卫星组织投资,卫星组织利用此项投资款项开展研制、生产、发射和更新通信卫星等活动。

其次,其他很多国际组织的很大一部分活动也是国际信息合作活动。例如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都规定各成员国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他们提供有关的信息,这一“信息透明化” 的原则乃是他们赖以运作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他们又将收集到的信息经

① 陈通宝,《Internet:一个全球用户和资源最多的互连网络》,见《中国信息导报》,1994— 8,第 23— 24 页。

过加工整理后反馈给各成员国,帮助成员国政府进行宏观经济决策。各个国际组织所包含的这种有效的国际信息合作机制早已为各成员国所认识、接收和利用,为他们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好处。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多边框架协定》使得电讯、咨询等信息服务业进一步走向开放和自由化。1996 年 4 月,世界贸易组织的51 个成员国再次聚首瑞士日内瓦,围绕全球电信市场自由化展开了艰巨的谈判。诙判的目标是在各国达成一致井共同建立一套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这些国家每年互相开放价值超过 5 千亿美元的电信市场。到目前为止,各成员国代表已经初步就一些规定达成了共识,这些规定要求各国政府在政策条文上应当具有透明度、确保互相竞争的公司平等使用公共通讯网络的权利并制止大型通讯公司对市场的垄断行为等。与此同时,国际间因通讯问题而发生的争议,今后可以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仲裁程序来解决,争议方如被证明进行不公正竞争,将受到该组织的制裁。可以预料,随着谈判的最终达成协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机制将在国际信息合作的开展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二)非政府的国际信息合作机制

在非政府的国际信息合作活动中,企业历来是最重要的主体,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出现,更使得以企业为主体的国际信息合作机制日趋完善。

信息作为一种促进资源有效配置的生产要素,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和销售活动中起着无可比拟的重要作用,当企业的活动越出国界时,必然伴随相应的国际间信息流动。事实上,先进的通信技术如电报、电话、计算机网络等往往首先为企业所采用,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国际信息合作机制。许多财力雄厚的大型跨国公司都建立了自己的专用通信网络,例如总部设在美国的通用电器公司每周五都通过专用电视会议网络召集分布在美、欧、亚洲等地的子公司开会,以了解公司在全球的业务动态。另外,In-ternet 的飞速发展,也使那些原本无力象大公司那样花巨资建立自己的洲际信息网络的中小企业受益匪浅,他们现在只需将自己的计算机连上 Internet 就可以了。

另一方面,某些大型的信息服务业公司正极力成为真正的全球信息服务公司,为各大洲的家庭和企业提供服务,从而成为国际信息合作的主要组织者之一。著名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1994 年的国际业务收入达 187.5 亿美元,占总收入的 25.2%,英国电信公司 1994 年的国际业务收入则达 31 亿美元,占总收入的 14.3%。与此同时,他们还竟相采取合资、合作和建立战略联盟等方式进一步开拓国际信息市场:AT&T 建立了以它为首的 AT&T世界伙伴联盟(AT&T,sWorldPartnersAlliance),其中 AT&T 占 50%的股份,日本国际电信电话公司占 30%、新加坡电信公司占 20%,另外还包括韩国电信公司、新西兰电信公司、香港电信公司、加拿大统一电话公司以及欧洲联合信息公司等无股权合伙公司;英国电信公司则建立了以它为首的协和公司(Concert),其中英国电信公司占股份 75%,美国 MCI 电信公司占25%,另外还包括挪威电信公司、丹麦电信公司、芬兰电信公司以及日本信息和通信公司等无股权合伙公司。①l996 年 11 月 3 日,英国电信公司又兼并了 MCI 电信公司。可见,在当今世界迅猛增长的信息市场上,充满着竞争者,

① 《电话业斗士——AT&T 与英国电信公司一决雌雄》见《商业周刊》中文版 1995— 9,第 24— 25 页。

然而他们彼此之间又往往互为客户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