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利用外资的发展历程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在各方面进行了拨乱反正的艰巨工作,并根据当时国际上的有利条件,适时地作出了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强调把经济工作的视野从国内扩展到国际范围,充分利用国外的资金,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还多次指出,凡国际上通用的利用外资方式,都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择优采用。这些指导思想,明确了利用外资在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从此,中国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可能, 开始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加速现代化建设。

(一)外商投资的发展

17 年来,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大体上可分为 3 个阶段:

1.1979—1986 年,为起步阶段。

1979 年 7 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1980 年,中央先后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并在深圳、珠海、仙头、厦门四地试办经济特区。特区内对吸收外资实行一些特殊优惠政策。开放初期几年,我国吸收外资刚刚起步,缺乏经验,立法还很不完善,外商来华投资顾虑也较多,吸收外商投资的数量不多。

1983 年 5 月,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利用外资工作会议,总结了对外开放以来利用外资的初步经验,统一了认识,进一步放宽了吸收外商投资的政策。1984 年和 1985 年,国务院先后决定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和北海 14 个沿海港口城市;并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开辟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对这些城市和地区在利用外资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同时采取了扩大地方外商投资审批权限等一系列有力措施,井逐步完善立法。这些举措的实施,初步改善了我国的投资环境,发挥了各地利用外资的积极性,吸收外商投资开始加快。1980—1986 年,全国外商投资协议金额 191.8 亿美元,年平均 27.4 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65.9 亿美元,年平均 9.4 亿美元。

这一阶段,我国吸收的外商投资主要来自港澳地区,以劳动密集型的加工项目和宾馆、服务设施等第三产业项目居多。这些企业大部分集中在广东、福建两省以及其他沿海省市,同时内地吸收外资开始起步。

2.1987—1991 年,为持续发展阶段。

1986 年 10 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即“二十二条”)及若干实施办法,对改善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鼓励外商投资举办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该规定对这两类企业给予了更为优惠的待遇。为改善外商投资的产业结构,国家有关部门于 1987 年 12 月制订了指导吸收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规定。1988 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沿海经济开放区扩展到北方沿海的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及其他沿海地区的一些市、县,批准海南建省和设立海南经济特区,1990 年决定开发和开放上海浦东新区。这些规定和举措使吸收外资的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外商投资有了较快的发展。1987—1991 年,全国外商投资协议金额 331.6 亿美元,年平均 66.3 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166.8 亿美元,年平均 33.4 亿美元。年均协议外商投资金额和实际使用金额比 1980— 1986 年的年平均数分别增长 142%和 255.3%。

这一阶段,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结构有较大改善,生产性项目及产品出口企业大幅度增加,宾馆、旅游服务项目的比重大大降低,外商投资的区域和行业有所扩大。台湾厂商的投资开始进入,并且迅速增加。

3.1992 年至今,为高速发展阶段。

1992 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发表之后,对外开放出现了崭新的局面。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放 6 个沿江港口城市、13 个内陆边境城市

和 18 个内陆省会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对外开放,使我国的投资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吸收外资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了新的大发展。1992 年,外商投资协议金额达 581.2 亿美元,实际使用额 110.1 亿美元。1993 年协议金额达 1114.4 亿美元,实际使用额 275.2 亿美元。1994 年协议金额达 814.1 亿美元,实际使用额 337.9 亿美元。1995 年协议金额达 912.8 亿美元,实际使用额 375.2 亿美元。4 年累计外商投资协议金额和实际使用额分别为前 13 年总和的 6.5 倍和 4.7 倍,增速是惊人的。它表明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大幅增长势头未减,正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这一阶段外商投资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越来越多的西方国家大跨国公司进入我国,资金、技术密集的大型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增加较多,房地产业发展很快,平均单项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提高。投资领域也进一步扩大, 原来不对外开放的一些服务业领域开始有条件地进行外商投资试点,逐步对外开放。在沿海地区外商投资迅速增长的同时,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有了较快的发展,增长幅度高于沿海地区。

综上所述,从 1980 年建立第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开始,到 1995 年底, 我国已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 25.9 万个,阶议投资额 3961 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 1349 亿美元,从发展速度看,17 年来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增长率一直很高,尤其近几年呈现的良好态势,这在世界各国中是鲜见的。1993 年, 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实际金额已居发展中国家的第一位、世界各国中的第二位。

至 1995 年底,我国吸收的境外投资来自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大部分来自港澳台地区、居第二位的是美国,第三位是日本,以下依次是新加坡、韩国、英国、德国、泰国和加拿大。由此可以看出,东南亚和欧洲一些国家也占有较大的比重。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国际上一些著名的跨国公司, 如美国的杜邦、摩托罗拉、通用电气、PPG、施乐,日本的日立、松下、NEC, 荷兰的菲利浦,德国的大众汽车、西门子等公司都已在中国投资设厂,我国已成为世界投资热点之一。

我国吸收的外商投资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和经济特区,广东省吸收外资的项目数和外资金额都居于全国首位,其次是福建、江苏、山东、上海等沿海省市。近年来,内地省市吸收外商投资速度有所加快,但吸收外资的数量在全国吸收外资总额中的比重仍然较小。

外商投资的行业分布很广,涉及到石油、煤炭、交通、通讯设备、冶金、机械、电子、化工、建材、轻工、纺织、医药、种植业、养殖业、房地产、旅游服务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目前外商投资的领域不断扩展,一些过去未对外商开放的行业,如航空、货运代理、商业、保险、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产业,开始了吸收外商投资的试点。十几年来,我国外商投资产业结构不断改善,从整体上看基本是合理的。1979—1995 年,累计协议外资金额中,工业项目近 60%,农业项目占 1.7%,第三产业项目占 38%左右。近两年基础设施项目,技术、资金密集型工业项目和第三产业项目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总的看,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中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型一般加工项目较多,产品出口型和先进技术型企业所占比重仍然较小。这反映了国际上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我国转移和目前我国在国际分工中所处地位的现实。

截至 1995 年底,已投产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达 12.1 万家,就业职工1600 多万人,其中大部分生产经营情况良好,日益发挥出较好的经济效益。

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已达到一定的规模,形成了一定的生产能力。1993 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为 3020 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 11.2%;1995 年增至 6403 亿元,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 14.5%。上述增幅大大超过全国平均增长速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外商投资企业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将会更好地发挥。

(二)借用国外资金的发展

按照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的方针,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借用一定规模的国外资金发展国民经济,是我国利用外资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借用国外贷款,经历了一个由少到多、逐步发展的过程。80 年代初期每年仅十几亿美元,到“七五”期间每年达到 50 多亿美元,近几年每年已达上百亿美元。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对外资消化吸收能力的增强,对外筹资渠道不断拓宽,规模逐步扩大。1995 年底,我国外债余额已达 1065.9 亿美元,其中:中长期债务 946.7 亿美元。债务率 69.9%,偿债率 7.5%。随着外债总额的逐渐积累,我国已进入相对集中的偿债高峰期。每年还本付息额己由以往的几十亿美元增加到上百亿美元。17 年来,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我国借用国外贷款,就总体而言,基本上形成了借、用、还的良性循环,从而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改善,并维护了我国良好的国际筹资信誉。

我国借用的外资,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在外国政府贷款和商业贷款中,开头几年 85%来自日本和香港等少数几个亚洲国家和地区,来自欧美的较少。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借用外资地区来源过分集中的状况有所改变。虽然目前日本的资金仍位居第一,但来自欧美的资金已经增加。港澳仍然是我国获得海外信贷资金的主要地区,所占比重已经下降。这种变化使我国的债务资金来源逐步多元化,对减少我国债务风险是有利的。我国借用的外资中绝大部分是中长期资金,短期债务一直保持合理的比重。1984 年以前,我国借用的资金基本上都是固定利率,随着商业贷款的增加,浮动利率资金也开始增多,但利率水平尚保持在中低水平线内。1985 年前,我国借用的外资只有美元、日元、德国马克和港市等少数几种货

币,目前已发展到 20 多种,货币构成也日趋多样化。但在借用资金中日元的比重仍然较高,日元对其他货币汇率的升值,增加了我国的偿债负担。

借用国外资金的经济效益和偿还能力与资金投向结构密切相关。从产业分布来看,我国借用的长期资金主要投向交通运输、能源、原材料、采掘、机械、化学工业等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瓶颈”产业,借用的短期资金则主要投向轻纺工业、商业、居民服务业等能创汇、见效快的行业。我国借用国外资金的产业结构已由“基础设施型”逐步开始向“基础设施——出口创汇混合型”转变,结构趋于合理。这对强化我国国民经济薄弱环节,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提高出口创汇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借用国外资金是要偿还的。只有将借用的资金控制在一国经济所能承受的范围内,并使使用效益高于成本,才能实现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我国政府汲取国际上一些国家陷入债务危机的经验教训,对借用国外资金是十分慎重的。1987 年以后,我国逐步加强了对借用国外资金的管理,政府对借用国外资金确定了专门的对外窗口机构,并逐步建立起一个较为有效的外债统计监测系统。按照国际上通用的一些指标来衡量,我国借用国外资金的规模一

直控制在国力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债务率、偿债车均在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以下。相对于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经济规模,我国在借用国外资金方面还有一定的潜力。

(三)国际证券投资的发展

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各种有价证券筹集国外资金,是我国顺应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证券化及国际资本市场筹资债券化趋势而开辟的利用外资新渠道。1993 年底,我国境外债券的余额达 78.6 亿美元,估计 1995 年末为100 亿美元左右,通过发行股票筹措的外资达几十亿美元。

  1. 发行境外债券的发展

我国向境外发行债券始于 1982 年。这一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

本发行了 100 亿日元武士债券。①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国际资本市场上首次通过发行债券筹集国外资金。头几年,我国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筹资还处于起步阶段,发行债券的规模不大,种类、币种也较单一。

随着我国发行境外债券窗口制度的建立(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十家金融机构被指定为我国对外发行债券的窗口),发行境外债券有了长足的发展,由最初的 1—2 亿美元,增长到1993 年底的 78.6 亿美元。债券的种类扩大到欧洲债券,市种也扩大到美元、德国马克、港元等,还发行了双重货币债券。②

发行境外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国家大、中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项目的建设上,对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起了重要作用。1993 年,我国首次在境外发行了政府债券,即在日本发行了 300 亿日元武士债券和在美国发行了 3 亿美元扬基债券。①境外政府债券的发行,为筹集外资开辟了新的渠道。我国政府和金融机构在国际资本市场筹资,扩大了我国的国际影响,提高了我国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地位。

  1. 境外发行股票的发展

向境外发行股票是我国企业股份制改革和股票市场发展的新突破。1991 年 12 月,上海电真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B

股),并于 1992 年 2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后我国的一些股份公司又相继向境外投资者发行 B 股,并在上海、深圳两地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 1994 年底,我国共发行 B 股 56 只(其中:34 只在上海交易所上市,22 只在深圳交易所上市),共筹集资金 24.5 亿美元。1994 年 12 月 31 日 B 股总市值达 19.2 亿美元。

1993 年,我国大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工作有所推进,首批 9 家大型国有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其中,上海金山石化公司和马鞍山钢铁公司还将其 H 股的一部分转化为美国存托凭证

(ADR)在美国配售,共筹集外资 6.7 亿美元。从 1994 年开始,第二批 22 家大型国有企业向境外发行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 1994 年底,已有 17 家国有大中型企业赴境外发行股票,共筹集境外资金 192.3 亿港元和 9.58 亿美元。

我国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为筹集资金开辟了新的

① 武士债券是外国发行人在日本发行的以日元标价的外国债券。

② 双重货币债券是发行时以一种货币标价,偿还时以另一种货币偿还的债券。

① 扬基债券是外国发行人在美国发行的以美元标价的外国债券。

渠道,缓解了这些企业生产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扩大了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影响,进一步向全世界展示了我国对外开放和吸收外资的决心和信心。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大型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是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和经营机制转换的有益尝试,为国有企业改革注入了活力,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可贵的借鉴、比较意义。

从趋势看,国际资本市场证券化、国际筹资债券化将使运用国际资本市场筹资在我国利用外资的实践活动中,通过摸索、总结,逐渐占有一席之地。采用国际上新的金融工具和融资方式,例如发起和募集国家基金,发行可转换债券、存托凭证等,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更多的外资,推动我国金融国际化进程,是扩大我国利用外资规模和改善外资来源结构,经过试验可供选择的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