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国际劳务合作第一节 国际劳务合作概述

一、国际劳务合作的概念和内容

作为国际经济合作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国际劳务合作研究的对象是劳动力这个生产要素在国际间移动和配置的规律。但是,由于劳动力国际移动的方面较多,国际劳务合作只是其中的一项,在这里,“劳务”系指劳动力所有者提供给不具有对该劳动力支配权的单位或个人,能够满足某种需要的活劳动。这种话劳动既可提供生活服务,又可提供给物质生产部门参与物质产品的生产活动,前者为服务性劳务,后者为物质生产性劳务。通过活劳动形式提供使用价值,从而使合作双方均获得经济效益。根据劳务的技术程度, 还可将劳务划分为普通劳务和技术劳务,普通劳务指一般的普通工人提供的劳务,如建筑业中的土建劳务、一般的工农业工人提供的劳务等,这类劳务也包含一定技术因素,只是技术要求相对低些;技术劳务指包含较高技术的劳务,加工程师、设计师、医生、厨师提供的劳务以及承包工程劳务等等。根据劳务提供者的不同,还可将劳务分为个人劳务与团体劳务。个人劳务指单个个人的劳务;团体劳务指由企业、个人组织起来的多个人共同提供的劳务,我国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成批派出的劳务人员提供的劳务就属团体劳务。

根据上述有关劳务的基本概念,国际劳务合作所包含的内容应当十分广泛,既有物质生产性劳务合作,也有服务性劳务的输出入,而且,后者在整个国际劳务合作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是世界性产业结构的变化特别是第三产业兴起的直接结果。因此,国际劳务合作的形式也日趋多样化,主要包括有:单纯的劳务输出入、国际承包工程、国际旅游、信息咨询、法律服务与技术服务等等。当前,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由于受到自身经济技术水平的限制,国际劳务合作主要通过三种形式进行:提供劳务与智力引进、国际承包工程、国际旅游,因此,本章着重对这三种国际劳务合作形式进行探讨。但是,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与第三产业的发展,它们的国际劳务合作形式必将向多样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