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4C”的相互关系

战后世界经济的发展历程证明,国际经济关系在其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之中,国际经济竞争(C1)、国际经济矛盾(C2)、国际经济协调(C3)、国际经济合作(C4)等四个方面的运动都是普遍的、大量的存在着,由于它们都是客观存在的,因而,认识它们之间的客观联系与规律性,有利于人们主动地去适应国际经济活动的要求和确定对外经济贸易的正确决策。那么, “4c”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关系和规律性呢?

从总的方面讲,国际经济关系总是处于竞争、矛盾、协调与合作的混合状态之中,呈现相互交织、相互渗透与错综复杂的关系。

一般的规律是:一个国家、集团、经济组织或企业,为了获取经济上的特定价值、利益和目标,必然首先要进入国际之林,以竞争者的身份参加国际市场的竞争;在复杂的国际经济竞争活动中,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决不可能始终一帆风顺地取得竞争优势,将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矛盾(表现为摩擦、冲突或对立等状态);为了防止矛盾激化,这些矛盾需要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最佳的办法是运用国际经济协调机制;国际经济协调机制的运行与完善,必将促进国际经济合作的顺利发展。

在国际经济关系的运动过程中,“4C”之间的关系也同时体现出一系列的特殊性。表现在:

  1. 竞争需要合作,合作不排斥竞争。

国际经济竞争和国际经济合作是当代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由于世界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创造出新的经济利益,国际经济相互依赖关系日益深化,国际之间利益相符的领域也不断有所扩展,每一种竞争同时又是某种合作,每一种合作同时又伴随着某种竞争。

例如,一个国家为了解决本国经济上的瓶颈,需要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可是,这个国家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这本身就存在着一种国际竞争的关系。一方面,这个国家面临

着具有共同要求的众多强大竞争对手,这对于本身的竞争地位和竞争能力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因为,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的项目能否最后达成协议,并非一厢情愿之事,既有本国的选择,也有他国的选择,要在竞争中才能确定和实现最后是否能达成合作。离开了竞争,就没有双方的相互选择,就完全不可能建立起经济合作的关系。另一方面,即使达成合作协议,这种合作关系能否持续、稳定的发展,使双方都能获得经济利益,还是要依靠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竞争地位和竞争实力才能实现。因此,仅从利用外资和引进技术这个领域的客观实践就完全可以说明,这当中既有竞争中的合作关系,也有合作中的竞争关系。

  1. 矛盾普遍存在于竞争、合作与协调的过程。

由于国际经济竞争日益加剧,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一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首先,一开始参与某个领域的竞争活动会遇到矛盾,建立合作关系之后也可能出现新的矛盾。其次,由于矛盾的性质与严重程度不同,有的矛盾通过协调可得缓解或消除,有的矛盾即是通过协调也可能难以解决、甚至激化。另外,合作与矛盾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合作可能带来新的矛盾, 矛盾通过协调与竞争,也可能导致新的合作;合作者之间在某种利益和目标上有矛盾,而在其他一些利益与目标上却有可能取得合作。例如,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我国在面临国际市场吸引外资竞争激烈的形势下,在吸引和利用外资方面获得了显著的成就。可是,仅就三资企业的发展来看,从筹建开始及整个创业过程中,都遇到和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如利用外资的规模如何才能适度;利用外资的方式应当如何从本国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进行选择;如何选择与争取到适当的合资对象;在注意引进和多办一些新项目的同时,如何把已经开业的十几万家三资企业办好与管理好;如何继续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和进一步完善利用外资的法规;如何很好地将吸引外资和调整与优化我国产业结构结合等等,还存在着不少有待解决的矛盾。所有这些矛盾, 我们不能回避,也回避不了,只有通过各种方式和采取一定的经济政策与措施,在竞争、协调与合作的过程中去消除矛盾所形成的压力与副作用。

  1. 国际经济协调与推动合理竞争、缓解矛盾冲突、促进经济合作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对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不平衡和矛盾问题进行调控、调节、调整、调解、协商和监督,已经成为国际之间的共同愿望和要求,联合国系统的许多国际经济组织,就担负着协调与处理国际间所面临的共同问题和全世界关注的各种具体问题。在 1975 年 9 月举行的专门讨论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的特别会议上,大会通过了一项决议,具体规定了联合国系统应当采取协调与处理措施的有关领域:国际贸易;转移与供应发展中国家发展所需资金;国际货币制度的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化;粮食和农业;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和改组联合国系统的经济和社会部门;等等。如通过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和跨国公司中心等国际经济组织,负责协调与处理有关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问题,消除国际资本流动和技术转让的障碍,发挥国际货币金融机构在组织与活跃国际金融市场中的作用,以及协调和处理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之间的各种矛盾与纠纷。

在国际经济的具体运行中,由于各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法律环境的差异,也会对国际经济竞争的开展、矛盾的产生与解决以及经济合作的顺利进行带来重大的影响。例如,各国一般都比较重视确立企业之间的竞争规范,

以保护正当竞争与制止不正当竞争。一方面,正当的竞争活动可以促进企业活力,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不正当的竞争活动就会对经济发展产生抑制和破坏作用。因此,为了保护正当竞争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一系列调整竞争关系的各种法律、法令和法规,如我国近些年来颁布的有关中外合营企业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企业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标准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所有这些法规对于吸引外商来华投资,对于打消外商顾虑和协调处理矛盾与冲突,对于促进中外经济合作都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1. 加强国际经济合作是当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国际经济合作关系能否持续、稳定地发展,有赖于各方竞争实力和竞争地位的提高,有赖于协调的促进和矛盾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