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利用外资的基本原则

中国利用外资工作,始终是依照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平等互利、促进民族经济发展的原则进行的。

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方针。也是利用外资的根本原则。中国是拥有十二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现代化建设所需资金主要依靠国内的积累,利用外资毕竟只是一种补充。在利用外资工作中贯彻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就是按照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完善的法规,对外资实行有效的管理。借用国外资金力求来源多元化,避免因来源单一而受制于人。同时,从宏观上注意控制利用外资的规模,充分考虑国内资金的配套能力和偿还能力,以免因债务负担过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

平等互利是中国在对外经济合作中一贯遵循的原则。利用外资,无论是借用国外资金,还是吸收外商投资,在各种协议、合同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 都坚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等,不允许附带任何不平等的条件。在自愿和互

① 列宁:《列宁全集》第 31 卷,人民出版社 1958 年 8 月第一版第 392 页。

利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需要与可能确定合作的内容和方式,使各方都能得到合理的利益。中国对外商在华投资采取保护政策,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

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是利用外资的根本目的。在利用外资工作中,要正确掌握和引导外资的投向,使之符合国家经济技术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护和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为建立独立完整的现代化的国民经济体系服务。当前,利用外资的重点是基础设施、支柱产业、产品出口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各类项目都要讲求经济效益,注意国内的消化吸收能力,逐步提高国产化水平,避免原材料、零部件长期依赖进口。同时,注意正确保护国内市场和中国的传统出口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