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从业规则 从业人员职责; 从业人员不得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期货经纪机构。 期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不能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其受委托所从事的行为产生的责任应由其所在的期货经纪机构承担。 从业人员不得接受客户的期货交易全权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