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 具体订明有关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收付的投资指令的事项: (一)基金管理人确定可发送投资指令给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人员名单和权限,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三)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及执行程序; (四)授权人员更换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