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境内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承销业务,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证券经营机构股票承销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 1996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