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5 年 3 月 1 日 证监发字[1995]24 号

各上市公司:

现将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上市公司在编制年度报告时,遵照证监发字[1994]202 号文的要求和该规定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