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至少应当包括下列文件: 1.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设立的文件;

  1. 基金契约;

  2. 法律意见书;

  3. 基金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4.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