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的性质

我们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计划的基本性质:

  1. 计划工作致力于企业的目的或目标的实现。计划将人们的行动集中于目的或目标的实现,计划使得人们能够预测哪些行动有利于目标的实现, 哪些行动会背离目标,哪些行动会彼此相互抵消,而哪些行动则与目标毫不相关。计划工作有利于组织或企业根据所要实现的目标,将人们的集体活动结合成一种彼此协调、相互支持、始终如一的力量,避免出现混乱和无序。可以说,没有计划的行动将是盲目的行动,而盲目的行动是难以实现目标的。

  2. 计划工作在各项管理职能中处于领先地位。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控制职能都是为了促使和保证目标的实现,而旨在确定目标及实现目标的途径的计划职能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必须首先实施的职能。主管人员只有在明确了目标之后,才能确定合适的组织结构和适当的人员配备,确定按照什么方针来指导和领导下级,确定采取什么样的控制方法。也就是说,为了有效地将各项管理工作做好,首先必须进行计划工作。

计划与控制尤其密不可分。人们常常将这两项职能称为管理的一对孪生子,或称之为一枚硬币的两个面。从一定意义上说,计划与控制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没有计划就谈不上控制,控制就是纠正偏离计划的偏差,以保持活动的既定方向。离开了计划的控制是毫无意义的,人们如果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当然也就无法知道自己是否正在走向要去的地方。

  1. 计划工作具有普遍性。组织中的管理者,无论职位高低、职权大小, 都或多或少地需要进行计划工作。计划工作是各级主管人员的一个共同的职能,尽管这些人由于所处的位置和所拥有的职权不同,他们在从事计划工作中会有不同的特点和范围。另外,有研究表明,计划卫作本身能够使人产生

成就感,因而让下级人员从事计划工作将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 计划工作要讲求效益。计划的效益是以实现计划目标所带来的利益,扣除执行计划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各种非预期的代价之后的总额来衡量的。在这个效益概念中,既包括人们通常所理解的按照资金、工时或产品单位等表示的投入产出关系,也包括了诸如个人或群体的满意、组织的士气等评价标准。如果一项计划提高了产量,但却造成了职工的恐惧、不满和士气低落,那么这一计划的效益就不会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