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决策的前提与准则

决策的过程虽然包含有若干步骤,但如果对之做高度抽象的概括,无非就是一个从前提得到结论的过程。这里所谓“前提”是指先于决策(抉择) 存在的因素,包括客观的事实因素和主观的价值因素。依此,决策前提也就可以分为事实前提和价值前提两类。举个例子来说,一个人在决定出门带不带雨伞时,他首先依据的是天气有下雨和晴天两种自然状态,若逢下雨,带伞可起到遮雨作用;若不下雨,则徒增携带的麻烦。在不确定是否会下雨的情况下,要不要带伞呢?这一决定就不仅取决于带伞是否会遮雨或添麻烦这样的客观事实判断,也取决于个人的价值观念。有些人把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怕淋雨引起感冒得病,因此在下不下雨没有绝对把握时倾向于哪怕麻烦也随身带把雨伞;另一些人则宁可尽量避免麻烦而少顾及健康问题,因此倾向于不带伞。究竟身体健康与减少麻烦何者更为重要,这就涉及到决策中的价值因素,只能因人而异论定。也就是说,对价值前提宜从伦理、规范和价值观的角度(“值不值得如此”)作判断。与之不同,对事实前提的判断则是基于某种客观的存在(“是否确实如此”)。

在企业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中,通常的决策问题都包含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这两种成份,前者多与企业内外的环境条件相关,后者则主要与决策目标有关。比如,管理者关于“方案 A 为最好”的选择,实际上就可能包括如下两种前提假设:一是企业应当追求利润最大化(或其他)目标,或者说追求利润最大化(或其他)目标是好的;二是方案 A 将能实现利润最大化(或其他)目标。第一个假设涉及到企业的最终目标是应当追求利润还是其他, “利”与“义”之间如何平衡。取舍,这些元疑都是不可一概而论的,只能以伦理道德和价值观为基准进行们值判断;至于方案 A 是否比方案 B 或 C 更有助于导向最终目标,则是事实判断的问题,只要分析评价方法得当,就可以形成一个比较明确、肯定的判断。现实中的企业决策问题一般都包含有价值和事实两类因素,只是在不同决策情形下两者的比例不同罢了。从“目的一手段链”的角度着,愈是有关目的,目标的决策,价值因素比重就愈大, 愈是手段性的决策,事实因素的比重就愈小。企业在决策过程中确定决策目标(第二阶段的决策工作)无疑少不了价值判断,如利润目标与社会责任目标的确定是一种价值判断,前述《纽约时报》例子中有关质量与数量目标的争论也涉及到价值因素。由于决策中多多少少渗人了价值判断成份,所以多目标冲突也就在所难免。如何处理好这种冲突,就需要管理者树立起正确的, 共享的伦理价值观。

在决策目标(它既是决策方案评价和选择中依据的标准,又是衡量决策行动是否取得预期结果的尺度)确定了以后,决策者评价某个决策方案是否有助于实现既定的目标及能将这种目标实现到何种程度,也需要遵循某种准则。一般而言,决策方案的抉择准则有最优化和满意化两种。采用最优化决策准则,意味着决策者必须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选出一个能产生最优后果(如利润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或其他目标最好)的行动方案,以求一次性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最优化是一种理想化的要求,在现实中只有相当有限的特定情况下才用得上最优化决策准则,而大多数情况下通常只能采用满意化决策准则、即只要求将既定目标实现到足够好的、令人满意的程度即可。以“较优”而不是“最优”,以“满意”而不是“优化”,作为评判某决策方案是

否可取的准则,在客观上促使复杂的决策问题得以简单化,时效化处理。我们在前面决策过程第四步骤介绍的收购某工厂扩大生产能力的例子,其预定的目标是要增加 50%的生产能力,但采用该决策方案实际只能提高 35%生产能力,不是最优的方案,但如果按照满意准则进行决策,却可以成为合理的, 可取的方案。这说明,决策准则的确定是决策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先期决策问题。实际中许多决策问题尤其是经营问题,从现实可行性和时效性角度考虑, 满意性准则的使用更具有普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