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股息

根据股息的支付情况,优先股可分为两类。

  1. 累计优先股。公司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按期支付优先股股息,在向普通股股东派发股息之前,必须将累汁未付优先股股东的股息优先支付。如某公司每年应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

    1 元,已连续 3 年未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

息,第 4 年准备向全体股东派息,在向普通股股东派息之前,必须优先支付

应付未付的 4 年累计优先股股息 4 元,之后才能向普通股股东派息;

  1. 对于没有累汁要求的优先股,企业没有义务支付累计未付的优先股股息。如上例的优先股没有累计特征,则在第

    4 年派息时,公司没有义务支

付前 3 年累计未付的优先股股息 3 元,而只派发当年股息 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