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长期债务的种类1.长期贷款
长期贷款是借款人与贷款人(通常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直接谈判签订的一种债务合同,债务的期限是固定的。合同中规定借款人有责任在确定的日期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本金。目前我国公司的长期贷款多数是以这种形式取得的,贷款人基本是专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
长期贷款的期限一般在 2 年以上,它与向公众发行债券相比有这样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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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双方直接谈判,正式文件的数量少,手续相对简便,可迅速就贷款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筹集资金的速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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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贷款的关键条款上,双方可表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尤其是在贷款合同执行期间,出于对新的经济条件的考虑,双方可以对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根据新的经济条件作出修正,表现出在合同执行中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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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的费用支出低于向公众发行债券的费用,因为长期贷款没有发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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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借贷双方通过直接谈判达成借贷关系,公司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比较密切,这种密切的关系使得他们更愿意打交道。
长期贷款的利率可以是固定利率,也可以是浮动利率。固定利率与同等风险、同样期限的公司债券利率基本一致。浮动利率是在银行优惠贷款利率基础上加上一百分数。银行优惠贷款利率是浮动的,当它变动时,长期贷款利率也将随之变动。由于在使用浮动利率情况下,贷款人的利率风险小于使用固定利率的利率风险,因而贷款人越来越倾向于使用浮动利率。同样,借款人也愿意使用浮动利率,尤其是在利率较高的年份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