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红公告

股息一般是按每年度或每半年进行分配,也有按季度甚至月支付股息的。企业支付股息的周期往往与该企业迎合投资者的偏好有关。

一般来说,分配股息首先要由公司董事会向公众发布分红预案,在分红预案的公告中称:“1995 年 4 月 3 日 ABC 公司召开董 事会会议,通过每股普通股分派股息 0.4 元的 1994 年度分红预案。此分红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以后实施,特此公告。”

在发布分红预案公告的同时或之后公司董事会将公告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日期。股东大会召开后公布最后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中称:“在 1995 年 4 月 15 日 ABC 公司在某地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每股普通股分派股息 0.4 元的 1994 年度股息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是 1995 年 4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是 1995 年 4 月 26 日,股东可在 1995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25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按交易方式领取股息。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