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追加流动负债的限制

为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健,股东和债权人要求 A 公司下年度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达到 1.4 和 1.O 以上。表 22-5 中预测的总流动资产为 1332.5 万元,可分别求出可以追加的流动负债额为:

1332.5÷1.4=951.8(万元)

(1332.5—415)÷1.0=917.5(万元)

以其中最小值为流动负债额的限制,即 A 公司下年度最高流动负债额为

917.5 万元,表 22-5 中的预测流动负债为 913.8 万元,按照限制,A 公司已无追加流动负债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