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海上战役舰船维修保障应具备的能力

为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海上战役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对舰船维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概括起来,应具备五种能力。

一是舰船维修保障应有近海遂行能力。海军战略已从近岸防御转为近海防御。按照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至少应在××内遂行维修任务。

二是舰船维修保障应有快速反应能力。在复杂、激烈、多变的局部战争海上战役中,舰船装备的损伤往往发生在瞬息之间,舰船维修保障应准确判定战损,尽快提出抢修方案,采取应急措施,保障舰船轻伤不下火线,中伤坚持执勤,重伤保持不沉,通过快速反应、及时部署、突击抢修,圆满完成预定任务。

三是舰船维修保障应有机动修理能力。海上机动修理力量可以保障战损舰船得到及时修理,而不必回到数百海里以外的基地进行,这对持续保障海上战斗力,不失战机赢得海上战役胜利,具有重要作用,并已为马岛海战、海湾战争所证明。机动修理力量应由修理船、浮船坞、器材供应船、水下抢修小分队和直升机等组成,按海指命令,有效地实施机动修理。

四是舰船维修保障应有综合修理能力。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海上战役,我将投入常规潜艇、核潜艇、驱护舰的数量比较大。我军装备是新老并存,梯次更新,维修保障既有水面舰艇、水下潜艇,又有引进装备和国产新装备,特别是机电一体化动力系统、指控系统、观通系统、导弹系统等光电声磁高技术密集装备的修理,要求必须具有综合修理能力而不能单打一。应建成综合的、立体的,高技术的维修保障体系,才能实施有效的技术保障。五是舰船维修保障应有生存防卫能力。生存防卫能力是维修保障得以进

行的前提,必须十分重视。岸上舰船维修力量生存防卫能力主要由陆空火力支援。海上舰船维修力量生存防卫能力主要解决机动性、适航性和抗沉性问题,其对空、对海、对潜防御能力主要依靠作战舰艇,海上舰船维修力量自身也应具备一定能力。

除上述五种能力外,还特别应当具备一支政治合格、技术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舰船维修保障队伍。人是舰船装备维修的主体,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因素。这支队伍应有“五种革命精神”,对工作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能为保持和恢复海上战斗力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