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技术局部战争战区后勤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1、建立有权威的战区后勤决策机构

高技术局部战争后勤保障,实际上是以国家综合国力力后盾的经济力与科学技术力的竞争。因此,后勤保障涉及到国家和地方经济、科技、外交、外贸的各个部门。为使这些部门在统一的意志和目标下,齐心协力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完成保障战争胜利的任务,无论平时或战时,战区都需要建立一个有权威的后勤决策机构,各战区后勤最高决策机构,由战区首长牵头, 所在战区有关省、市、自治区的领导同志组成,下设相应的机构统一规划、计划和组织实施战区内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技术修理、军民通用物资储备、通信设施等战场后勤建设,协调军队后勤与地方有关军事经济部门的工作,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和局部战争的后勤保障,负责地方人力、物力动员, 组织战时生产,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供应等工作。

2、改革后勤保障体制,逐步实现战区三军联勤

应从我军的实际出发,有计划有步骤积极而稳妥地进行改革。战区后勤体制改革可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现有基础上,实行战区内三军后方基地建设统一布局、统一建设,通用物资和通用技术装备统一供应,统一修理, 专用物资和专用技术装备由各军兵种供应与修理,伤病员划区统一收治,并对三军现有后勤保障机构作必要的调整。第二阶段,在逐步扩大三军联勤的基础上,建立以战略后方为依托的战区三军联勤保障体系,实行战区内的三军联勤保障,并对三军现有后勤保障机构进行调整。

3、建立战区军民一体化的后勤保障体系

从今后战争规模的发展趋势看,全面的世界范围内的战争不可能打起来,而局部的战乱仍不可避免。从我国周边地区的潜在威胁看,尽管大规模的战争不可能爆发,但边境冲突和地区性的局部战争不可排除。因此,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后勤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应付高技术、低强度的局部战争保障上。因此,需要加强战区后勤保障建设,建立以战略后勤为依托的战区后勤体系。

建立战区军民一体化的后勤保障体制,首先应按战区诸军兵种联合作战保障的要求和需要,结合地方经济建设统筹规划,抓好工农业生产基地、军工生产基地、后方基地的布局调整与建设,在战区范畴建成具有军民一体作战保障能力的战略经济区。其次是根据作战后勤保障需要,战区和各省、市、自治区建立军民结合的后勤保障机构、体制,一旦有事,便可利用现有机构组织战区内作战的保障。三是战场后勤建设上采取军民共建的办法。即战区内军民两用的机场、码头、交通道路、仓库修理工厂等平时军民共建共用, 战时用于支援作战。四是针对各战区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清轻重缓急,把关键性的薄弱环节搞上去。

4、建立多样化的后勤保障部队

为保障突发事件和局部战争的需要,和平时期应建立多样化的后勤保障部队。

一是建立快速反应后勤保障部队。为保障快速反应部队应付突发事件和高技术局部战争的要求,战区应建立快速反应后勤保障部队。战区可视情况建立快速后勤保障旅和其它形式的应急机动后勤保障部队,每个快速后勤保障旅应能保障 1 个机械化师或 2 个陆军师作战为宜。战区内的海军。空军、二炮也应根据保障应付突发事件和高技术局部战争的需要,建立相应的空中

快速保障部(分)队、海上快速机动保障部(分)队、战略火箭机动保障部

(分)队。

二是根据各战区的不同情况,建立有各战区特点的后勤保障机构和部队。我国疆域辽阔,各战区的地形特点不同,作战对象各异。因而对后勤保障的影响和要求不一样,在建立后勤保障机构和保障部队时,应从各战区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使之与战区作战需要相适应。

三是根据各战区可能面临的作战任务,建立不同类型的后勤保障机构和部队。根据各个战区在不同历史时期面临现实威胁,建立不同类型的后勤保障机构和部队。如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和局部战争的战区,应建立甲种后勤分部和后勤保障部队;有的战区可建立乙种后勤保障分部和部队;处于战略纵深的后勤分部和保障部队,还可以保留架子或组建预备役后勤分部和部队, 以减少现役后勤保障机构。

5、建立健全战区后勤后备力量体制

一是建立军工生产后备力量体制。军工企业改为生产民品为主之后,应根据不同作战规模的需要,将战时可转为军工生产的民用企业分为一、二、三类。战时担任军工生产的企业,应按规定储备相应的技术人才、技术设备、图纸资料、原料和生产线。

二是建立和完善战区后勤动员体制。后勤力量的动员应纳入各级动员部门的工作议事日程,并建立相应的后勤动员机构。战区、省军区动员部门应将战时后勤动员有关要求与计划及时提供地方有关部门,并协同地方有关部门抓好动员计划的落实。

三是组建后勤预备役部(分)队。目前全军组建了几十个预备役师,却没有组建相应的后勤预备役部(分)队。为此,各个战区应根据作战需要和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组建一些后勤预备役分部、仓库、医院、汽车团、船艇运输部队、修理厂(所)、管线队、工程团等部(分)队,以便一旦有事, 能迅速保障部队对敌人的突然袭击作出快速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