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体规划,专寓结合,着眼系统功能匹配与优化

战役机动保障力量在组织运用上能否高效,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但最首要的是取决于编制体制结构的合理性和整体功能的匹配与优化。系统论原理告诉我们,结构决定功能。总体结构的合理,不仅能把后勤装备和后勤人员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而且还能对部队实施最有效的保障。因此,在研究战役机动保障力量的组织运用问题时,首先必须从基本结构上去思考问题。

为适应现实国情、军情与未来战争需要的双向选择,我们认为,应建立区分层次,专寓结合的应急机动保障力量体系。一是把目前构想的“预编”

和“寓于”的战役机动保障力量作为“预编型”使用。二是在重点战区和方向,专门建立“作战型”保障力量。尤其是在主要热点方向,视实战需要, 建立各军兵种于一体的“作战型”机动保障力量,使我军真正有一支与高技术战争保障相适应,与作战部队相配套,具有整体机动快速保障能力的后勤“精锐”部队,并在总体上达到三军联合、整体联动、超越层次、快速保障的要求。

**三军联合。**在战区或重点战役方向,统一规划三军的“作战型”机动保 障力量建设,形成陆海空快速保障力量配套一体、统供与专供结合、机动保障力量与战役基本保障力量相结合、划区保障与建制保障结合的后勤联合保障体制。战区在组建“作战型”战役机动保障力量时,应从三军现有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出发,明确使用范围,制定协同保障方案,成立三军一体的协同机构,加强平时业务联系,组织战区范围的三军联合演习,进行实兵实装的现地保障演练,促进联合保障能力的形成。

**整体联动。**其实质包含三个基本方面。一是战役机动保障力量内部要做 到整分结合,撒得开,收得拢,全部动用整体功能优化,形成最大合力;分散使用成为若干个有力“拳头”。能根据不同的需要随机优化组合,迅速组成一个新的、排列有序的保障整体。二是战役机动保障力量与战役基本保障力量的全面衔接与协同。形成先期动用投入应急快,后续支援能力强,全面协调均衡的战役保障整体联动格局。三是战役机动保障力量与战略应急支援力量有机协同。平时建设必须充分考虑战略后勤与战役后勤的衔接与协同, 强化其一体联动功能。在战役机动保障力量基础单位的组建上,应按专业综合编组,形成大、中、小系列配套,便于战时运用组合成不同功能,不同类型的保障块,达到全面提高战役机动保障力量内部整体联动的要求。

**超越层次。**既是战役机动保障力量遂行保障任务的一条重要原则,又是其本身具有较强保障能力的主要标志。高技术条件下作战,为充分发挥其快速机动的功能,应尽量实施超越保障。采取灵活多样的保障手段,打破层次界限,实施多层次的越级保障,紧急条件下的垂直保障,复杂情况下的超常规保障。实现超越层次的后勤保障,主要应增强地面直达保障能力和一定的空中投送能力。增强地面直达保障能力,应编配系列配套、轮履结合的运输、救护和修理装备,达到机动能力强,能实现超越层次的直达保障;增强空中投送能力,应在重点战区和战役方向,建立直升机运输队,或赋予使用空军预备力量的权利,建立空投场,以实现必要的垂直保障;增强超常保障能力, 应制定多种复杂情况下的应急保障方案,变通常规的保障程序,超越保障环节,实现“无级变速”式的以变应变保障。

**快速保障。**快速保障是建立三军联合,一体联动,超越层次战役机动保障力量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具体地说,就是要在有限的人力、物力、保障时间和“无限”的战役空间内,求得最佳的保障时效,使其在作战急需、特需的关键部位和薄弱保障环节,释放出最大的保障能量,以满足作战部队的需要。实现快速保障,应有灵敏、快速的反应速度;动中求快、快中求效的保障意识;传递快速、畅通无阻的联合有效指挥网络;运行自如、衔接协调的快速保障机制;综合配套、交叉使用的快速保障手段及方式。力求从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环节上促成和产生快的动因,实现战役机动保障力量整体保障快速的要求。